政党不应拿纳税人的钱养活自己!

近日广州财政局网上预算,从这份并不细化的预算我们知道:**党和八大民主党派都是依赖财政供养的。在我这里我要旗帜鲜明地说:这样的做法不但荒唐,而且是非常错误的!为什么呢?

第一,财政供养政党违背了基本政治伦理。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只有国家机构公益组织或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救济的人,才能获得财政拨款,这是一个基本的政治的伦理。政党作为争取和保证执政地位的政治性组织,他们凭什么获得财政供养?难道仅仅因为他们是合法政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结社自由当然包括组织或成立包括政党在内任何组织,那么是不是成立任何政党,就可以获得财政供养?可见,用纳税人的钱供养政党是多么的荒唐!是对政治伦理的粗暴践踏。

第二,财政供养政党违背法治精神。我们知道,按照法治精神:对于公民来说是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但对于政府而言却是法无授权即为禁止,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力,保证政府的权力不被滥用。既然党已经确立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没有理由不遵循法治的精神。遗憾的是,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找到用纳税人的钱供养政党的相关规定,所以说这一错误做法绝对是和建设法治国家背道而驰的。

第三,财政供养政党必将增加行政成本,损害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我国行政管理费在国家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7%左右,这一数值差不多相当于美国的3倍,德国的10倍。行政管理费支出庞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党政重叠以政养党体制。有人会说那国外也有不少政府向政党拨款的,你又怎么说?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虽然像有些国家政府也向政党拨款,但是他们对于向政党拨款有严格的限制,只向在议会中获得议席的政党拨款,拨款对象只限于整个政党,而不像我们政党从中央到地方的机关都可以获得拨款,而且他们拨款的数额相对我们的天文数字来说简直就不值一提;而美国政府根本就不向政党拨一分钱的。从广州财政局公布预算来看,暂且不论八个民主党派,单单是众多中共广州市机关中的广州市委办几百号人的预算就达到一个亿,而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又有多少层级,又有多少党的机关?又又多少民主党派的机关?这么多机关,这么多人,行政管理费支出能不增加吗?不庞大吗?而沉重的行政管理费必将挤占政府对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投入,损害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在极其艰难炮火纷的革命战争年代,政府不给一分钱,中共和那些民主党派还不是活得好好的?现在到了和平年代,反而要依靠财政供养方能活着?真是匪夷所思!一个政党如果连经费问题都需要政府解决,那他的能力在哪里?他的自信又在哪里?

作者:爱之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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