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代表律师,元宵节即周四(5日)到看守所会见郭飞雄,他仍然被禁止放风,身体情况不佳,律师批评此案已超期羁押,应该释放他及同案的孙德胜,但法院推说有延期文件,至今律师没看见该文件。另外,孙德胜在春节期间被再次虐待。 (海蓝报道)
郭飞雄代表律师张磊、李金星,周四下午2时到天河区看守所与他会面两个小时。李金星律师表示,郭飞雄精神状态还好,但长期被羁押,身体较消瘦,他除了关心自己外,还非常关心孙德胜及袁兵在看守所受的待遇,认为要有人道主义对待,同时感谢外界关心及支持,他又希望当局及民众了解他们的做法,为了改进国家,并且合法。
李金星说:他实在非常希望这个国家的领导,还有老百姓能够理解他们的这种初衷,并且他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仅按照法律,按照自然法也是正确的事情,他们是非常理性的,非常柔和的要求这个国家社会改进。
他又指,此案已超出羁押期限,律师查不出最高法院有延期通知,法院亦拒絶提供,律师推断没有文件,认为应该立即释放。
另一律师张磊指出,郭飞雄关押期间的放风问题仍未解决,其身体情况不好,不放风某程度也是虐待,但他没有孙德胜严重。不过,郭飞雄的情绪良好,对被逼害能够坦然接受。
他与李金星律师会见一会后,先行离开到天河法院,表示本案已经超期羁押,要求应当放人或取保候审,他又要求法院让律师查阅、复制本案的法律文书及庭审笔録,遭法院拒絶,因此他提出抗议。他又指,上次律师也提交过纠正超期羁押违法行为的意见,并与法官通电话,他说有延期文书,但语言不清,并推说有文件。
张磊说:他所说的什么不属于证据材料,也不能查阅的这个依据也是胡说八道。刑诉法非常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所有案卷材料,很显然庭审笔録和法律文书都属于案卷材料。结果我非常强烈抗议,天河法院说要请示领导,请示以后答覆不可能复制。
现年49岁的郭飞雄,原名杨茂东,2013年8月8日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据郭飞雄前任代表律师陈光武了解,他被指控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组织、策划去年初南周事件的部分街头抗议活动;二是今年4月,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等8个城巿有维权人士发起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以及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的街头举牌行动,警方指控这些活动由郭飞雄一手组织策划。
郭飞雄与孙德胜涉同案,案件在去年11月28日在广州一审开庭,至今未宣判。
孙德胜代表律师陈进学,周三(4日)到天河区看守所会见,陈进学律师表示,孙德胜被看守所人员说他违规,从年三十到年初十,他要被戴上四肢约束带,这是莫须有,事情是同囚室的人挑衅他,仅惩罚孙德胜。原以为春节,他可以待遇好一点,结果再次被仓管教及监区长虐待,他们唆使狱霸挑衅他,孙德胜已经不是第一次戴约束带,也不能有随身物品等。
陈进学说:绑约束带他也绑了很多次,不是第一次,也绑了大约4、5次。他的手都有点变形,就是全身绑著不能行动,不能洗澡,吃饭也很困难。
孙德胜在2013年8月13日被捕,其后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羁押在广州巿天河区看守所。孙德胜原籍湖北长居广州,参与维权、举牌及公民聚餐活动。
来源:自由亚洲粤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