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光:税收不确定,比横征暴敛问题还严重

受访嘉宾: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财政史、财政学。

采访:共识网编辑部主任  张杰

人大的税收立法权不能拱手相让

张杰:最近国际油价大幅下跌,燃油税却连续3次上涨,引起很大的舆论反弹,您觉得这3次涨税存在什么问题吗?是否违背现行法律?

李炜光:违背现行法律倒说不上,关键是现行法律在当初设定规则时就不是特别科学,它的问题主要就是1985年全国人大对国务院的那次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依据就是那次授权,否则的话就没有依据了。

现在这个授权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它的授权范围太大了,凡是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事都可以授权给国务院。授权不应该是这样的授法,国际上立法授权是一事一授权的,不能说这堆事由你随便订立法律,由你来说了算,这种授权就不是授权了,是把权力拱手相让,授权应该是很细致、具体的

第二,授权应该有一个期限,要有时间限制,授权给你在这一段时间内可以去立法,过了期限就失效。可是我们的授权是1985年授权,现在是2015年,已经三十年了。一个授权三十年,这种程序就有问题了。

第三,这个立法权力授出去,应该是可以收回来。因为权力的所有者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权力授出去不收回来,或者想收也收不回来,那怎么解释呢?现在问题是规则本身的问题。你问它合不合现有的法律,基本上它是合的,但是规则本身或程序上有问题。

中央钱紧,燃油税这种小税种才显得重要

张杰:到第二次提高燃油税的时候,社会上反对的声音就特别大了,吵成一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似乎毫不顾忌民众的感受继续涨税,给出的理由是环保,这个理由说不说得通呢?

李炜光:是不是说得通,得看它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或者制度来限定这个钱只能用在你说的环保或者是节约能源上。据我所知,它还没有这样一些规定,税征上去以后怎么支配我们不知道,也不透明。比如2009-2012年这头4年,燃油税就征了大概9000亿元,这样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哪儿了?如果确实用在了环境治理或者是环保事业上,那还是可以的。消费税税率一再涨,每年就增收一两千亿了,这个数字还会越来越大,这笔钱究竟能不能用到这个上面,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过去你都没有很好的数据来说明钱确实用在环保上了,以后能做到吗?我们不能光看它怎么说,能不能做到是一个问题。

另外,所有的征税行为都应该陈述理由,像这次这样陈述理由,应该是一个进步,进步就在这里,为什么要提高燃油税的税率,是为了改善环境,治理污染,促进能源产业发展,这个理由说得很清楚,能不能做到我们可以质疑。另外一个质疑的就是其他税能不能像燃油税这样明确阐述理由,现在还没有,目前除了车辆购置税等少数几个税种说明了它为什么要征这个税,其他的都没说清楚。

张杰:大家猜测,这次这么蛮干,可能是财政真的特别缺钱了。

李炜光:对。财政缺钱可能是个背景,因为经济下滑影响到税收的增长。2009年的时候,4万亿救市计划刚刚出台,财政收入下降得很快,体制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浮现出来——收费机制自行启动。大概在去年8、9月份的时候,这个收费的机制又启动了。因为财政一旦紧张,各级政府就会加大征税或行政收费的力度来弥补它的财政亏空,满足它的需要。税收减少了,收费就要增加。可是现在有一个迹象,收费增加也不能满足它的需要了,特别是不能满足中央政府的需要了,所以它要加大消费税,消费税属于中央税。过去这点小税、小钱可能不算什么,现在就很在意,像燃油税这种税一再提高税率,是因为它需要这个税,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未来两年将是税收立法高峰期

张杰:税权收归人大已经喊了很久,这在学界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但是是否能够看到实际的改革进展呢?难点和阻碍在哪儿?

李炜光:考虑到国家的制度建设,人大应该发挥它应有的审议、立法、监督的职能,税收立法权就是一个重要问题。所以这几年这个事被人大、政协的一些代表所重视,提出提案来。2009年全国政协委员蒋洪老师第一次提出来,可是当时提出来并没有产生很大反响,可能是因为提得早了一点,不过那次提出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要,然后就是山东的剧作家赵冬苓,全国人大代表,提了一个关于税收立法权要回归人大的提案,这次情况不一样了。

据我所知,税权回归人大这件事情到现在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所以赵冬苓代表今年两会上还要提这个问题,她跟我联系过,我也建议她不要放弃。但是究竟怎么回归还没有深入探讨,现在还处于提出问题的阶段,今年再提的话就是第三次提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代表附议这样一个问题。其实,政府也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了,财政部也在跟人大方面沟通。虽然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议论来议论去,它已经是个事了,国务院和财政部、人大、政协这几方面都在谈这个事。我想今年两会它也会是一个热点话题。

税权回归人大的意义在什么地方呢?未来几年将是税收立法的活跃期,非常现实的就是房产税,立法在一两年内就要完成,2016、2017年就要进入实施阶段,我们说的财产税主要就是房产税,后面还有进一步的新的税法的立法问题,比如遗产税,征遗产税就必然要征赠与税,实际一下就有了三个税种,还有增值税的立法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问题,个人所得税已经不太适合于现在的需要了,它的修订是很重要的,还有其他的环境保护税等等,密集的税收立法都将要在这几年之内完成。可是立法机关,我们的全国人大,以它目前的情况能不能应对这样一个局面还不确定,现在还在讨论税收立法的权力能不能收回来,权力还在人家手里,不在自己手里。

责任编辑:张白烨/ 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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