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公权,公民皆可自由批之

2015-01-30肖谈中

文/谢晖

 

1、犹记二十多年前,在美丽的宁波工作的情形。看过叙岚姑娘的文章,如同锦绣江南,看到了好文笔!比我昨天所见的逄先知老汉和相晓冬们的文笔不知好多少。至少让人看到执政还有培养出张姚那样的笔杆子的可能。这样一个冠绝全球的堂堂执政党,没有几位像样的笔杆子怎么行?这一度很让人揪心。姑娘的出面总让这种心情稍微舒展了一下。

2、至于文中的理念及观点,则恕不能认同,特别把有些人“大谈宪政”作为抹黑中国的主要证据。拜读尊作后我第一时间的评论是:“思想的底线就是思想及其言论自由。一切为思想及其言论自由设置其他底线的做法,都违背思想的底线”;“一言堂的意识形态大棒只能在大棒挥舞的同时,使被大棒打中的人获得社会更多的拥戴”。

3、还有姑娘文中的“抹黑”之说,本可以当作姑娘的一孔之见的,恰如有些人喜欢把红肿溃烂当做艳若桃花;有些人坚持把执刀医疗当作企图谋害生命一样。但一个人、一个组织究竟黑不黑,按庙堂洗洗澡的精神去做,完全可以澄清的。别人抹不抹黑,很重要,但又无关紧要。只要自己不黑,或不很黑,别人抹的那点黑自可洗掉。

4、怕就怕一位掌权人病入肌肤,从里到外快要黑透了,还忌惮别人指出其病情严重,还刻意涂脂抹粉、修饰打扮,甚至不惜挥舞权力大棒,把指出他有病的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非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倘使如此,就不能赖别人给他抹黑了,而是自己情愿加重病情,自己抹黑自己。别人抹黑,权当“闻者促戒”;自己抹黑,可谓“自作孽”也。

5、凡事都应理清“群己权界”。所谓“抹黑”当权者的,所针对的是作为“公器”的公权力。对公权力不满,人人皆可自由而批之,这是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公权力能受批是其最大的免疫力。公权力因为公民批评而和公民锱铢必较、甚至动用公权,压制批评,污为给中国抹黑,既不利于清洁公权,惩治贪腐,反而只能污染公权,恣纵腐败。

6、而姑娘你文中所向,正是在利用公权平台,厉声批评“大谈宪政”的私人。私人和私人间的较量,适合人们都熟悉的伏尔泰那句有关言论自由的名言,但在公权和私人之间,只能是公权绝对依法保障公民的政治言论自由。哪怕某些政治言论有些“逆耳”。古人还讲“忠言逆耳利于行”呢!听不得逆耳之言,还有什么执政的基本品质?

7、姑娘的“陈情表”把更多的怨言指向“公知”、“死磕派律师”以及“所谓的法学专家”,与有些人宣布中国出了个“法律党”很有些类似。可你知道为何这些人敢冒着重重政治风险和经常手握尚方宝剑的《求是》及其作者对着干?是因为目下庙堂的所作所为与其所倡导的法治、依宪治国相去甚远,是其对宪政这一人类现代政治文明的刻意排斥,是他们对目前的权力之笼无法关住权力的心急如焚。他们的平生所学不但无所用场,甚至连说说都要被官媒上纲上线为“抹黑”,对此,作为国民他们能甘于隐姓埋名、或尸位素餐吗?

8、姑娘的“陈情表”说自己“德不孤,必有邻”,我很相信,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拥众;姑娘还强调那些“抹黑”者“影响的是六亿多互联网用户”,这我也相信。这是不是表明他们德也不孤?不然就不会有“太多的公知、死磕派律师、所谓的法学专家”“咬住你”不放。可见,在现代社会,公民意见多元是真正的“新常态”,能适应并面对这个“新常态”,当局会无往而不胜;不能适应并面对这个“新常态”,当局只能咎由自取。

9、相信这些道理,经过七年大学学习,姑娘一定懂的;也相信初入社会的姑娘一定和全体公民一样,期望这个国家人民更幸福,国力更强大。但当局只让公民吃饱肚子,不让公民动动脑子,就一定不会有幸福的公民、强大的国家。我更相信,“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状况姑娘也不喜欢。那么怎么办?还是古人说得好:“国将兴,听于民”。(作者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著名法学家)

 

【附】徐岚(@叙岚)长微博:

 

 

 

 

【附2】徐岚(@叙岚)<求是>发文:

(点名批评陈丹青贺卫方)

 

 

【附3】杨恒均评论文章:

《教授该谈啥?——与<求是>女作者商榷》

 

刚毕业不久分配在宣传部门工作,在《求是》杂志发文的徐岚女士以一篇【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难在哪里?】闻名网络,她在微博里说:怎样的言论是“越界”?是不是只要将中国作为负面案例就理所应该遭到炮轰?是不是只要批评中国就违背了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批评和抹黑的边界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不解决,必然导致舆论场上乱成一锅粥、站队不站对的现象泛滥。

在这篇文章里,她把“贺卫方在微博里大谈宪政”作为反面教材。文章发表在党刊《求是》上,网络曝光后叙女士遭到众多网友炮轰,除批评、讽刺之外,确实出现了不少侮辱性质的语言,据叙女士说,还有不少侮辱与恐吓。因此她在新闻微博发表长微博,并在微博里说:【致所有的侮辱与恐吓】我会挺住,在这个有些浑浊的舆论场,我终将会成长为一名坚强的战士。我坚信,德不孤,必有邻!

 

看完徐姑娘两篇长文,我以微博的形式做了评论,收录如下(部分内容有增加,因微博字数限制):

 

徐岚姑娘,首先对你遭到恐吓、辱骂表示同情。也对你畅所欲言的文章表示理解。我想对那些不同意你说法却对你进行语言侮辱的人表示鄙视,他们即便有道理,这样的语言也让他们理亏了。

 

我想更多网友对你的意见应该是你发表的那份《求是》杂志,那不是互联网,而是纳稅人供养的党媒。你可以在上面公开批评贺卫方等,他就绝对沒办法在上面发表辩解的说明文字。但你们都可以平等的在网络上表达意见,我想,你看出来了你所在的杂志同互联网的不同之处。而你对一位大学教授批评的文章发表在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官媒党媒上,这恐怕是引起大家不安、反感以及一些人过激的主要原因吧?

 

贺卫方讲宪政没什么,他如果不讲宪政,就不配这个北大法学教授的称号了。宪政与专政是当今政治学与法学都不可绕过的两大领域,教授都得讲,我也不能不讲!贺教授喜欢宪政,中国还有成千上万教授也许不喜欢,咋就容不下一个?容不下也行,网上轰炸他,你自己上网写文章揭露他就可以了,但上到重要官媒上点评批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可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而是有点党同伐异了。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当你觉得在《求是》上发文批某个学者是你的言论自由时,我提醒你一下这份杂志和其前身的历史,这份杂志曾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冲在前面,批过邓小平,应该也批过习仲勋,如果把他们批过的人列一名单,你会惊讶的发现,他们批过的爱国者与优秀共产党员要远超过批周永康、薄熙来之流的。一些官媒如以前的“红旗”、“求是”,凡在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的事如大跃进、文革、反右上就很起劲,但遇上改革开放、巿场经济、反腐与法治建设,他们就出来划线,甚至唱反调。

 

刚好你点评的贺卫方我很熟,这人实在太爱国了。记得在薄熙来倒行逆施的时候,我就多次听到他忧国忧民的批薄言论,那时你所在的所谓主流杂志可是为薄熙来一片叫好的。而当我同他一起去美国旅行时,简直是活受罪,因为他时刻不忘思考中国问题,总想中国能够变得更健康更好,人民生活更富裕更有保障,恨不得把人家用起来挺好的那些东西都赶紧偷回来送给中国,实在让我受不了!

 

徐岚姑娘,中国向何处去,需要大家集思广益,官媒有钱有渠道有支持,应包容一些。你可能不知道,就我所知道,你点评的那位教授的文字几乎不能上到任何一个纸媒,尤其是官方掌握的五千多份纸媒,还有上千的电视台,所以他也就在微博讲两句。应该不会成为洪水猛兽,何况,他讲的那些东西都是中共创当元老包括毛泽东也反复提过的,更何况,中国变化一日千里,你能保证中国不会进一步改革最终走向我们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规定的法治、自由和民主?

 

但我刚刚也看到你微博下面的一些带侮辱性的留言,所以,我支持你反驳和反击,这是你的权力,也是你享受的言论自由。不过反击是必要的,但不要扩大化,辱骂你的有几个公知、大V可指出來,去走法律程序告他们。怎么可以打击一大片?

 

还有,你现在是中共宣传部门的年轻栋梁,你加入公务员时就应该知道,你的言论自由权实际已经让渡一部分了(各国公务人员都是这样)。民众甚至教授可在言论上只要不违法,是可以任性一点的,但公务人员在言论上要尽量与政府一致,在党国重要媒体上写文章,批评要慎重,点名应谨慎。不要动不动就把党国与官媒作为自己坚强的后盾来对付一两个手无寸铁的教授学者。你看看被你点名的学者,人家就很大度嘛,你为啥不学学贺卫方?!

 

另外,看到你长微博后面那个显眼的“亮剑”,我心里只打鼓,你要对谁亮剑呢?千万别亮错了啊!我想起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那时我刚刚进入国家政府机关工作,大概像你那样大的年纪吧,我相当年轻气盛,对社会上一些事情很是看不惯,常常认为那些同政府不合拍的人士是为政府为国家为党添乱,很多时候恨不得抽出——对不起,我当时手里没有笔,我也不会写你那么一气呵成的好文章,不过我腰里有枪——嗯,很多时候我都想,真想对付这些发出不同声音,与党和政府唱对台戏的家伙。

 

谢天谢地,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这样做,否则,我会后悔终身,甚至会认为自己猪狗不如,因为,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很多多为同政府与党不同的声音,后来都成了指导我们继续改革开放的最强音,造就了今天富强的中国,也让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杨恒均/2015年1月26日)

 

【附4】李佳佳(@李佳佳Audrey)长微博:

<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看到那位在《求是》上发表雄文点名批评贺卫方、陈丹青二位教授的徐岚姑娘连发数条微博诉说委屈,真真我见犹怜。不住强调自己是一个“姑娘”、“文弱女生”、“应届毕业生”、“刚刚踏入宣传队伍的年轻人”,甚至干脆用起第三人称“她”指代自己,控诉网友们牵连到了“她的单位”、“她的母校”、“甚至她的家庭”。不知道的,以为两位德高望重的教授如何恃强凌弱了呢,我简直心疼地要哭了。

 

可是,慢着!这位“姑娘”是在《求是》上发文点名的啊。《求是》是什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刊物啊!在辣上面发文点名,被点名的人是什么感受?往前穿越个几十年那就等于是宣判书啊。您动用的是官媒公器,采取的是职业行为,行使的是公务权力,“姑娘姑娘”地自称个神马劲啊?您是一姑娘还是抠脚大汉关我们神马事啊?

 

“姑娘”的逻辑是,她在党中央官方刊物发文批评是一腔拳拳报国之心,网友们对她的攻击则是臭不要脸。这娇嗔柔弱差点就把我征服了。慢着!那如果我们觉得您说的不对,我们怎么跟您辩驳哪?《求是》一准儿不能发表我们的文章啊好捉急嘤嘤嘤。

 

所以看出来了吧,一个彪形大汉坐着坦克出战一顿开火,大家想回击只好把DIY小弹弓拿将粗来瞄准。彪形大汉瞬间上演变形记一秒钟变身娇嗲小女子,哭地梨花带雨“你们欺负我欺负我欺负我嘛~~”,一边双脚跺地粉拳乱捶。。。。这,弹弓打也不是收也不是袅。。。衰。

 

如此一来,我觉得我必须说几句了。反正我也是一“姑娘”,不爱骂人也不会爆粗,想欺负您也没那先天条件。

 

姑娘您说,“要知道,在任何学校,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是任何一个教师最基本的素养啊!”恕我不能苟同。何谓“正确”?何谓不正确?正确与否的尺度和标准由谁垄断?1929年,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所作“王国维纪念碑铭”中提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八十余年来成为多少中国知识分子共同追求的学术精神与价值取向。而由丰子恺先生和刘大白先生于1925年创作的我的母校复旦大学校歌中有这样的句子“学术独立,思想自由,政罗教网无羁绊”。在我看来,坚持说真话、捍卫学术自由、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这才是一个教师最基本的素养。

 

再回到您那篇《求是》的雄文,且不说您根本没有做调查便造了谣,陈丹青先生从未开设任何公众微信号。就单说说贺卫方先生的“罪名”——大谈宪政。何谓“宪政”?标准定义是:宪政(英语:constitutionalism)又称立宪主义,是一种主张国家权力来自并被一部基本法律约束,规定公民权利的学说或理念。这个概念有什么错,为何不能“大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就算名词表述不同,希望还宪法以尊严、希望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沐浴下的公平正义,何错之有?

 

有人说,“宪政”是西方的,是资本主义的,所以是禁区,谈不得。好吧,宪政是资本主义的, 自由是资本主义的, 民主是资本主义的, 人权是资本主义的, 普世价值是资本主义的, 公民社会是资本主义的, 官员公布财产是资本主义的,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如果我们的共同目的都是实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何必因为一字一词而大加鞭挞?

 

中国共产党的先驱李大钊先生在《危险思想和言论自由》中说:“无论什么思想言论,只要能够容他的真实没有矫揉造作的尽量发露出来,都是于人生有益,绝无一点害处”。还记得吗?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多少先辈中国共产党员铭记于心的训诫和珍宝。

 

法国思想家博马舍在政治喜剧《费加罗的婚礼》中说:“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爱之深,才责之切。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毛泽东)。(作者为<佳访>制片人/主持人/新浪财经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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