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愿意更多的为公平正义奉献自己的力量,可以联系
[email protected]
参与中国公民运动的志愿者工作。
请经常检查你的邮箱,若发现新公民电子报误入垃圾邮件,请转入收件箱,以提升邮件识别率,让更多人读到。
中国公民运动 » 徐友渔:重提阶级斗争有违法治
China Citizens Movement
Skip to content
公民报道
时政博览
公民评论
观点转载
公民人物
社会大事件
反送中
武汉疫情
美好中国
12.26公民案
义工报名
自愿捐赠
«
张燕生: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
李金星律师:郭飞雄案通报
»
徐友渔:重提阶级斗争有违法治
发表于
2015年1月15日
编辑
bj
【编者的话】本文为作者在天则经济研究所2015「新年期许」论坛上的主题发言 ,经作者本人审定,天则所/中评网授权刊发,以飨读者。
去年也在这里做新年期许,2015年我的新年期许是:大家共同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为法治社会。
这不但是中国现实的需要,还有比较深层的学理上的考虑。罗尔斯提出他的正义理论的时候使用了一个含义很深的方法论原则,叫做最大最小值规则(maximin rule)。就是对未来的社会,我们不是期待社会状况最好的时候我们能得到多么幸福的东西,而是再状况不好的时候,我们能保住哪些最起码的东西。最现实的政治思维是悲观主义的政治思维,即设计一种社会制度时,不能在每个人都是天使的假设下考虑社会制度应该怎么样,刚好相反,就像《联邦党人文集》里面提出的,必须设想每个人是魔鬼的时候,制度能够提供什么保证。
同样从罗尔斯的最大最小值规则出发,从悲观的角度去考虑中国社会。如果一个人自己最基本的东西没有保证,当我们谈到法治社会的时候,我们在谈论社么?最基本的权利就是人的生命和人身的安全,这是我们结成社会最原始的动机,如果这一基本权利没有保证,任何东西都谈不上。
为什么期许一个法治社会?无论我们获得多么大的幸福,但如果生活在惊恐不安的社会中,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当你自认为是守法公民,你跟朋友吃饭,但是人家说你在打架斗殴。这就是一种对自我处境的不可预期,你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没有问题,但是最后证明了到底你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是不确定的,你的将来是无法预测的,这是任何幸福都谈不上的。
另外,提出法治社会的另外一个考量背景是文革。我是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文化大革命一个最重大的现象就是对法治的破坏。有一个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当时中南海中红卫兵斗争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时候,刘少奇把宪法拿出来,他说我还是是国家主席,拿着宪法,宪法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自由,结果却遭到耻笑。刘少奇的那种悲剧性阴影现在仍然笼罩着我们,即宪法的保障是不算数的。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法治是非常重要的,法治方面中国的进步是最少,也是最需要进步的方面。
谈到文化革命和法治社会,我不得不批评一个观点。我是社科院的,社科院有一个大人物(王伟光)最近公然主张重提阶级斗争和专政的理论,而且打肿脸来充胖子,说鼓吹专政不理亏。这是公然和法治精神和建设法治社会目标背道而驰的。
所谓的阶级斗争和专政是什么?就是对一个人的惩罚不是用法律判断是否犯法,而是使用阶级身份的标签。如果被标签为阶级敌人,就可以实施惩罚,而衡量是不是阶级敌人的标准是思想,而不是具体的行为或者法律。文化革命中许多被打倒的人,无论是当官的、知识分子还是其他人,最重要的罪名就是反对毛泽东思想,这就是根据思想定罪,根据身份标签定罪。
中国好不容易告别了文化大革命,还有人鼓吹阶级斗争理论和专政理论,这是赤裸裸的跟建立法治社会唱反调,可见我们建立法治社会多么困难。所以,我提出新年期许,就是大家共同努力建立一个法治社会,而且要做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转自:政治学人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 收藏
永久链接
.
«
张燕生: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
李金星律师:郭飞雄案通报
»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评论
*
显示名称
*
邮箱
*
网站
Δ
征稿启事
登录/注册
公民论坛BBS
【义工志愿者】邀请
义工号自助查询与登记
联系我们(留言板)
网站镜像(墙内可读)
最新首发
中国向何处去?——许志永上诉书
荣光照耀中华——许志永博士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自辩词
中国公民关于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被判刑的声明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九届会议(中国和香港的部份)
丁家喜对其案件审判提出的几点要求
12.26厦门聚会案两周年感言 —中国政府应当无罪释放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李翘楚
《关于给予张展全面身体检查和紧急救治的呼吁书》联署名单完整版及关注张展时间线
2021年10月20日丁家案辩护律师卷宗、会见报告
有罪推定下的公民运动组织化
许志永起诉书曝光
近期评论
钱程
发表在《
联系我们
》
Man who fled from China to S. Korea on water scooter said to be dissident – Latest News Site
发表在《
权平穿讽刺习近平文化衫被控“煽颠”
》
李国强
发表在《
中国公民关于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被判刑的声明
》
凌江峰
发表在《
联系我们
》
凌江峰
发表在《
【义工志愿者】邀请
》
友情链接
改变中国
民生观察
民主中国
人权观察
维权网
中国权利在行动
中国人权
国际特赦
中国媒体快报
中国数字时代
無國界記者組織的雜誌提到這個網站了
徐友渔:重提阶级斗争有违法治
【编者的话】本文为作者在天则经济研究所2015「新年期许」论坛上的主题发言 ,经作者本人审定,天则所/中评网授权刊发,以飨读者。
去年也在这里做新年期许,2015年我的新年期许是:大家共同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为法治社会。
这不但是中国现实的需要,还有比较深层的学理上的考虑。罗尔斯提出他的正义理论的时候使用了一个含义很深的方法论原则,叫做最大最小值规则(maximin rule)。就是对未来的社会,我们不是期待社会状况最好的时候我们能得到多么幸福的东西,而是再状况不好的时候,我们能保住哪些最起码的东西。最现实的政治思维是悲观主义的政治思维,即设计一种社会制度时,不能在每个人都是天使的假设下考虑社会制度应该怎么样,刚好相反,就像《联邦党人文集》里面提出的,必须设想每个人是魔鬼的时候,制度能够提供什么保证。
同样从罗尔斯的最大最小值规则出发,从悲观的角度去考虑中国社会。如果一个人自己最基本的东西没有保证,当我们谈到法治社会的时候,我们在谈论社么?最基本的权利就是人的生命和人身的安全,这是我们结成社会最原始的动机,如果这一基本权利没有保证,任何东西都谈不上。
为什么期许一个法治社会?无论我们获得多么大的幸福,但如果生活在惊恐不安的社会中,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当你自认为是守法公民,你跟朋友吃饭,但是人家说你在打架斗殴。这就是一种对自我处境的不可预期,你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没有问题,但是最后证明了到底你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是不确定的,你的将来是无法预测的,这是任何幸福都谈不上的。
另外,提出法治社会的另外一个考量背景是文革。我是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文化大革命一个最重大的现象就是对法治的破坏。有一个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当时中南海中红卫兵斗争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时候,刘少奇把宪法拿出来,他说我还是是国家主席,拿着宪法,宪法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自由,结果却遭到耻笑。刘少奇的那种悲剧性阴影现在仍然笼罩着我们,即宪法的保障是不算数的。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法治是非常重要的,法治方面中国的进步是最少,也是最需要进步的方面。
谈到文化革命和法治社会,我不得不批评一个观点。我是社科院的,社科院有一个大人物(王伟光)最近公然主张重提阶级斗争和专政的理论,而且打肿脸来充胖子,说鼓吹专政不理亏。这是公然和法治精神和建设法治社会目标背道而驰的。
所谓的阶级斗争和专政是什么?就是对一个人的惩罚不是用法律判断是否犯法,而是使用阶级身份的标签。如果被标签为阶级敌人,就可以实施惩罚,而衡量是不是阶级敌人的标准是思想,而不是具体的行为或者法律。文化革命中许多被打倒的人,无论是当官的、知识分子还是其他人,最重要的罪名就是反对毛泽东思想,这就是根据思想定罪,根据身份标签定罪。
中国好不容易告别了文化大革命,还有人鼓吹阶级斗争理论和专政理论,这是赤裸裸的跟建立法治社会唱反调,可见我们建立法治社会多么困难。所以,我提出新年期许,就是大家共同努力建立一个法治社会,而且要做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转自:政治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