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新年期许:推进法治、免于恐惧

“一年复一年,每一次期许都可能会带来一次失望。但人终究还是要有梦。” 1月9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举办“新年期许”年会,多位知名学者展望2015,有隐忧,也怀期待。

新的一年,政治改革、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变革应该在哪些方面取得新进展,如何兑现改革承诺?天则所所长盛洪希望“执政者放长眼光,知识分子更为超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院长高全喜、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秋风、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友渔和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等分别发言。

高全喜:民众应该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今年我的期许是民众能够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走过这一年,这种期许更为强烈。作为生命体,会有各种希望和诉求,最基本就是安全感,免于恐惧的自由是底线。我们会有很多“高大上”理想,作为国家,希望赶超,作为个人,渴望财富、权力,这很正常,但这些理想需建立在免于恐惧的自由之上。如果没有这种自由,任何“高大上”的想法都会落空。

免于恐惧的自由不是做任何想做的事,更重要的是社会要给民众提供一套使个人可以免遭奴役、免于恐惧的制度。这一制度能够抵御随时面临的各种恐惧,这种制度就是法治。如果2015年希望在此方面能有所突破,法治改革一定要到位。

人可能会做错事,重要的是即使做了错事,也能够预测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无论官员、商人,还是小贩、农民工可能都处于一种没有安全感的环境,能够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每个人生活的起点,只有法治能够保障。如果2015年能够拥有这一自由,就是社会的巨大进步。

党国英:土地管理体制应该做出重大调整

我希望2015年的土地改革能突破思想的藩篱,向前跨一大步。中国经济现在仍是半市场经济,希望能转向比较完整的市场经济,关注要素市场建设,特别是土地要素市场。

评价一项制度优劣可分三个方面:效率、平等、稳定。现有土地制度在这些方面都存在不小问题。第一,中国农业效率很低,成本极高。绝大多数农产品的成本高于国际成本,其中有些主要农产品的成本高出一倍。在城市,单位面积GDP产出是发达国家的五分之一,缺乏效率。第二,土地实际占有不平等,土地名义是公有制,公民应该享有同样权利,但实际有很多“禁区”,使用和实际占有并不平等。第三,土地制度也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

土地改革经常提三个底线,不能改变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制,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改革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前主要是指产量承包,而现在的内涵比以前宽泛得多,如何保持集体所有制,很大程度还在于思想如何解放。保护耕地很有必要,但保护耕地并不影响改革。我不赞成“人多地少”的说法,这是一个相对概念。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制度提出要确权,但并没有涉及土地管理体制,比如规划、功能确认等。当前中国每年有几万件的土地违法案件,已经说明是体制出现问题,一定要改。我希望2015年土地管理体制能够做出重大调整。

秋风:废除计划生育制度和政策

计划生育已经引起很多讨论,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可能会受到人口政策拖累,劳动力正在减少,甚至劳动力总量也可能下降。经济学家基本都主张废除计划生育制度。很多人提出全面放开二胎,我认为不够,需要进行一场计划生育制度的“革命”,将这套制度体系彻底废除。

废除计划生育的理由主要是精神文化层面。实施30多年,计划生育最大的危害是把人当成物,而非把人当成人。人是完全被动的物,只会消费,只是数字。计划生育是计划经济的一部分,政府在制定计划时,人就是一个一个的数字,而在市场经济、法治社会下,人是活生生的个体,有自己的精神世界,有创造性、主动性,有追求幸福的生命力,二者对人的定性不同。

全盘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伤害之一是很多国人也把人当成物。广告牌和报纸上到处都是人流、结扎广告,堕胎就像喝感冒药一样,计划生育甚至把六七个月的胎儿引产。不废除计划生育,中国人的心会变得更残酷,即便有再多的财富,人与人之间恐怕也难以形成良性的社会关系。

希望今年的“两会”,代表和委员能够认真检讨计划生育实行30多年来给中国造成的伤害,最重要的是对宪法中的计划生育条款彻底反思。计划生育体系已经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以及政府各个部门,清理工作任重道远。

徐友渔:把中国建成法治社会

2015年我的期许是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把中国建成法治社会。这不仅是我的主观愿望,也有一些学理上的思考。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论证了最大值和最小值规则,未来的社会不是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能得到什么,而是在不好的情况下,我们能够保住哪些权利。我认为这是一种比较理性的思维方式,不能在设计制度时假想每个人都是天使,必须假设每个人都是魔鬼的时候,我们还能得到哪些保障。

从悲观主义角度出发,可能更有利于思考制度。如果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也就是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恐怕更无法拥有其他权利。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无法预期,更不可能看到幸福。

我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批斗刘少奇时他拿出宪法,结果遭到耻笑,刘少奇的悲剧不能再重演,法治非常重要。

最近有人公开强调阶级斗争和专政理论,这与当前的法治建设背道而驰。对一个人的惩罚,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根据身份标签,根据阶级划分,而如何判断一个人属于什么阶级,又主要是根据思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东西。我们好不容易告别了文化大革命,现在又赤露露地提倡阶级斗争和专政理论,可见法治社会建设不会一帆风顺,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李炜光:依宪治税应该取得新进展

新的一年,希望能在依宪治国上取得一些进步,这是国家转型的突出表现,核心问题就是依宪治税。公权力应该关进笼子,笼子应该由税收等一系列的制度约束编织而成。笼子要约束政府的财政权力,主要是预算权。

当前依宪治税存在多方面漏洞。税收立法性不足,大部分税收并没有经过立法,而且具有“权移于法”的倾向,比如两周之内两次提高燃油税税率,就是权力转为法律的表现。人大审批预算是一揽子行为,没有细化到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集中在政府财政部门,人大只是看客。预算不透明问题严重,更不用说与之相关的问责机制。

按照规划,2016年要基本形成现代财政制度,如果没有相关立法保障,可能会进一步出现财政行政化倾向,而人大可能无法在这一过程难以发挥实质作用。

所以,我期许新的一年征税权和资源配置权一定要建立起外部制衡,这是底线;确立税收同意在先,特别是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立法要加快,这与每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人大要依宪行财政之事,预算的编制权和执行权应该分离,在人大常委会下设立预算委员会,国务院下设立国家预算编制委员会,二者对接,改变财政部门的一揽子现状。人大监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应该是全过程,人大在财政方面无实质权力的现状希望未来一年能有所改变。

(据财新网。记者周东旭)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