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辉:30天刑拘记

今天,跟大家分享这次我为了“声援香港站中”而被刑拘的一些感受,出来有一个多月了,(刑拘期是:2014.10.11.子夜至11.11.中午)说实话我仍没有摆脱阴影,偶尔半夜梦醒,面对黑夜,仍像在狱中值班渡步,然后彻夜无眠。

从实名言说到公民行动,我也是有过心理准备的,“冬、南、海”的饭食、肮脏的铺盖、黑心的狱卒、垃圾一样的同牢,逼供诱罪的警察。这些都是非正常国家里的正常现象,没什么好多说的,当你因公民行动而刑事拘留时,被迫承受这种不公正和心灵不屈服的反抗,二者同时并存之外,别无选择。没有选择本身就是一种选择,我的选择就是:不认同罪犯的身份和坚决不唱囚歌。30天,冒着带镣铐的风险我坚持了,牢头(万寿敏)他很奇怪一个不愿为血气斗勇争狠的人,为什么在唱牢歌上如此纠结。甚至不惜带镣铐,在多数犯人来说,打人立威,让别人怕他,为能欺凌别人带几天镣铐才是值得的。而我有资本这样却不这样,所谓的有资本,说白了就是有朋友亲人给你上帐,你有钱跟狱卒又有关系,有熟人照顾你。我刚好两样都有,却不行他们认为有利于己的事,偏要行在他们看来无谓的反抗,就是不肯开口唱牢歌。所以,他们无法理解。

其实,不光牢房中如此,我们这样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在亲友和朋友眼睛中,我们不缺乏各种关系熟人,与许多人比,经济条件还算过得去,为什么偏要站出来做堂堂正正的公民,一个反对派?说白了:因为不认同中国居民的身份,难道我们只是这块土地上的居住客?想堂堂正正做个普通人而不是一条狗。所以,当许多的自以为很会做人的朋友,教育我时,常说的一句话:想做事先做人!我的不客气回答是:没错,当你知道人权为何物,当你了解何为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时,想做事确实是先做个大写的“人”。而不是,想做事先做狗!如果你连基本的人权意识都没有或者抛在一边,谈什么做人,很可乐的。

离开了尊重人权,谈什么自由、民主、主义,都很可乐。个人自由的边界就在于不干犯他人的权利,民主的禁区是不侵害私人的权利空间,离开了尊重人权,什么主义都等同于歪理邪说。而人权只屈服于他的来源,自古就在并且永远都在的那位 神,造物主,祂的权柄高于一切,是祂赋予了我们称其为人的权利,阿门!

说了一点题外话,有感而发,见谅。话归正题,在牢狱中时,感受很深的一个是精神压力。身体方面的压力是一方面,更大压力来自于精神层面。定政治犯的罪,有一个原则,他们要摧毁你的精神支撑,然后让你自证其罪。他们摧毁你的精神支撑的方法很多,恐吓、威逼、封闭信息、使坏摧残肉体、说同道坏话打击你的信心、等等。认识到他们有这些手段,很重要。这是泰然处之的前提,心胸开阔的看待同道的软弱,承认自己也软弱无力才是正常思维,不然,精神崩溃,成为一个恍恍惚惚精神病患者,是极有可能的。所以,为了将来,为了家庭儿女,承认自己软弱,不维持战斗的亢奋状态,理性的面对他们的黑暗打击,在明知他们不讲程序、不讲法律、不讲人权,不惜制造冤案,就是要非法关押你的情况下,避免更大损失就是赢。这也是我放弃零口供原则,选择只谈自己参与并公开在网络上事情的理由。当然,选择开口也是有原则的,只谈自己,不关联他人,别人怎么回事,一概不知,说得糊里糊涂,害人又害己。只说自己做了的,不说脑袋里想了的,法律只能针对人的行为定罪,宗教才能判断人的思和想。我也想过天天有美酒,夜夜有新欢,如果跟他们说,并被记在笔录里,那不成,罪名大了担不起啊,是吧。承认自己主谋,是自己心甘情愿而为,信念使然,不受任何人指使,也没人能指使得了自己,勇于承担后果,好公民敢说敢做更敢当。这是我个人在里面时的一个应对,不一定对,只是我个人的一个选择。

我思虑最多或者说最担心的是家人的应对,家人不能会见我,妻子也没有普通刑事犯家属的知情权。我妻子一直没有收到刑事拘留的家属告知书。阻断良心犯与外界的一切信息交通是他们的策略之一,我的案子就被剥夺了会见律师的权利。按照刑法,寻衅滋事是刑事罪,律师都可以介入,我作为犯罪嫌疑人,拥有聘请和会见律师的正当权利。刘正清是我几年前就写了委托书的律师,他在得知消息的第2天,就赶到了岳阳市云溪区看守所,被告知特殊原因,只有办案的4个警察(警号隐去)能见我,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见我。刘正清律师又到了云溪区公安分局,要求办案警察准予会见,也无功而返。我妻子也不懂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的区别,幸运的是,看守所的一个内管教认识我,感谢 神看顾,他把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交给了家人。妻子在朋友们的提醒下,才知道了,这是要判刑的节奏。一直被我呵护的家人,乱了方寸,完全被黑心的单位领导和警察主导,丧失基本的人格和常识判断。对施暴者祈求怜悯,对帮助我的真朋友,反而发泄对我的埋怨。说实话,我不想责怪我的妻子,她只是一个家庭妇女,是我爱护的女人,她也爱我,不过爱的方式比较自私而已,没有理由要她承受这一切。一直以来,我把家庭妻儿至于自己臂膀之内。不希望家庭被这个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社会伤害,经历这次刑拘,我明白了,实际我做不到。灾难临到后,想取得她理解支持都非常难。她不自觉的认为,我们单位车间领导很器重她、尊重她、看得起她、她好有面子。完全体察不到,我们车间领导和警察,以前从没鸟过她,这次实际是通过她在牵制我,间接控制我,她的面子完全取决于我的家庭责任感。而她已经成为坏人利用的工具,利用她与我的意见分歧,最差结果可以让我妻离子散,最好结果可以在我身边安插一枚钉子。但是,这不能责怪她。是公权力可以恣意妄为,对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个体造成恐惧感,然后,屈服于强权成为每个个体的本能。我本人走出这种恐惧感,花了长达10年的学习和思考,何况一个被我呵护的妻子,她基本不看书也不在社会上办事,全心全意为了家人而活。所以,更不懂社会,要她觉醒更难。但是,我有责任让她从不懂状态走出来,我有信心,靠着主无所不能,我相信最终妻子一定会理解支持我的。我祈求主基督耶稣赐予我耐心,面对我的家人,使她脱离撒旦的魔爪,得着新的生命,能看懂这些人肮脏的勾当。正如圣经中约书亚所说: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阿门!

说到黑心的单位车间领导,我多说几句,也是一种感受吧,似乎文革并没有结束,它一直阴魂不散的就在我们身边。以前我一直努力维持一个正常的同事圈子,认为在灾难来临时,也是一种保护吧。这次有蛮伤心的,首先是被车间书记骗离岗位,说是什么工会主席找我谈心,很蹩脚的谎言。结果不出我所料,是国宝强制传唤我。而且,是没有任何手续的立即带走。强制传唤按照公安条例,只能针对正在犯罪进行中的罪犯,而我明显不是,我被抓的下午,是在上班的岗位。没有同事领导通风报信,也没有人质疑警察如此作为不合乎法律程序。被抓以后,大概过了7、8天,国宝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了我在岗位上的房间,那个平时负责给我们普法的保卫科,没有搜查证也让他们搜查。我房间里的手提电脑被同事朋友借走,在他那里用,国宝是不可能知道岗位上有一台手提电脑的。最后,国宝却通过车间主任索要走了我的手提电脑。这是一件非常蹊跷的事,有人想我最好是永远在牢房里,永远别出来,这人会是谁?在这,我还是把名字隐去,主说:要饶恕别人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2)

最后,我要感谢那些在入狱期间关心我和我家人的朋友,是你们的网络呼吁,现实生活中的奔走,给了我在狱中谈判的筹码,让办案警察知道自己是在作恶。也祝福那位想要我申请你回避的警察,耶稣爱你,到主家里来吧,主耶稣才懂你的煎熬,主内才有平安。这次我入狱期间,朋友们忍受着我妻子的坏脾气发泄,甘心情愿的奉献,无怨无悔的代替我照顾我的家人,我无以回报。但是,一定会让这份爱从手中到手中,从心灵到心灵的传递,没有一份爱不是出自于 神,传递属于神的爱、公义、自由,是我们的责任。我怀着愧疚的心,感谢主眷顾我及我家,也再一次感谢教会弟兄姊妹和公民朋友们,如果,这个社会要走向美善,让她从我们自己身上一点一滴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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