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和朋友张鹏去广州南方报业集团参加纪念南周事件两周年(暨小玲姐鹊桥相亲会)我们两在广州大道中南方日报社对面马路绿化小公园等候众帅哥靓女前来相亲。
9点半在我们面前突然来了十多个警察要查看我和张鹏的身份证并检查了我的背包,让我们跟他们走。我叫警察出示警官证,他们亮了下说:是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冼村派出所,无奈我两只有跟他们上警车来到冼村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他们扣了我们的手机,一阵拍照打指模录口供直到下午一点才结束,并把我交给花都四国保,午饭后国保押送我回花都家里拍照,临走时吩咐我本月十号之前不准离开住家小区,明天我们还来看你。说完开车离开。
可我现不知道我朋友张鹏情况如何?打电话没人接。离开派出所时我跟所长说;我朋友什么时候走?所长说他是他你是你到时我们就放人。迟一点我在联系张鹏,应该沒事的,事前警方想定我们聚众集会罪,可只有我们俩人,不成众!
刘少明,2015年1日5日下午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