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你是法律星空中最亮那颗–法院人想对碧华说的话

何帆按:上午参加了碧华兄的追悼会,数千人赶到上海市龙华殡仪馆,送他最后一程。参加者有大法官大检察官,有基层法律同仁、法学院师生,还有更多自发赶来吊唁的普通群众。这是一位法官的荣耀,也是法律人的荣光。正如最高法院司改办贺小荣主任所概括的:“邹碧华精神”之所以能凝聚共识,感召众人,是因为在他身上体现了四个“高度认同”:一是官方与民间评价高度认同。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普通百姓,对碧华的评价高度统一。二是法官与律师评价高度认同。这里没有审辩冲突,没有死磕之争,只有异口同声的赞誉。三是学术与实务评价高度认同。这里没有专业壁垒,没有彼此相轻,无论本土派,还是洋博士,对他都发自内心的钦佩。四是家人与社会评价高度认同。他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好兄长、好法官、好院长……最核心的是:他是一个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大写的好人。我从微信群与“法影斑斓”公号后台上,征集了许多法院同仁对碧华兄的献词,汇聚起来,告慰他在天之灵。

许前飞(江苏高院院长):邹碧华走了。从10日晚开始,微信圈里,许多人都在刷屏,满屏皆是悼念的诗文。今天,上海高院四任院长来向他告别,从全国各地上千人自发前来为他送行。逝者身后,极尽哀荣。

邹碧华是法官中的佼佼者,品德高尚,才华横溢,这无疑是人们痛惜和怀念他的理由。然而,当下的中国,法官职业早已风光不再,尤其在法律圈内,法官屡遭同行诟病,甚至不乏有人“死磕”。想不到竟有如此之多的法律人为一个法官的去世扼腕痛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特的现象。

追思亡灵,追思者往往会借机抒发内心的某种情绪。法官对他的悼念,既有痛失同侪的惋惜,亦不乏同舟共命的悲怆。而律师对他的悼念,除了表达对同行的敬意之外,还隐含着对当前执业环境的深深忧虑。其实,无论法官还是律师,在追思亡灵的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在检视自己。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悼念邹碧华又何尝不是在悼念我们自己?我们不正是在痛惜那些已经死去的和正在死去的法律人的职业精神和职业品格么?在中国从事法律职业,诚如邹碧华所说,很多时候要“背着黑锅前行”。如果具备邹碧华那样的精神和品格,这黑锅便会成为压力和动力,成为我们“必须经历的修行”。否则,这黑锅便会成为我们心理上的阴影,成为我们前行的负担,甚至成为法律人之间相互倾轧的一件利器。

一个伟大的民族,应当尊重自己所订立的规则,尊重作为规则执行者的法官。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官的尊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然而,对法官的尊重还取决于他的人格与才华,取决于他对其他人的尊重与关注。邹碧华去世前最后一条朋友圈是发给律师的,“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这句话竟成一个法官的临终绝唱!上天给这两个近乎敌对的职业群体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今天来为邹碧华送行的人群中有不少从各地来的律师,几天来在网络上用各种方式悼念他的律师也并不鲜见。邹碧华以他的精神与人格的魅力赢得了人们对一个法官的尊敬,他也以生命的代价弥合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裂痕。对邹碧华的追思让这两个荣辱与共的职业群体找到了彼此的契合点。

邹碧华曾把自己比作一个行船者,这条船承载着中国法治的希望与未来,行船者中,有邹碧华那样的法官,也有邹碧华临走前还在牵挂的律师同行。前行的路上,会碰上激流险滩,也会遭遇惊涛骇浪,但我们终将不离不弃,风雨同舟

邹碧华一路走好。(12月14日从上海返宁途中)

贺小荣(最高法院):邹碧华,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全国法院司法改革领域的一位智者和勇士,永远累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多少方案需要数据支撑,有多少部门需要沟通协调,有多少冷嘲热讽需要自己一人面对,有多少酸甜苦辣需要自己慢慢品味……碧华走了,留给我们的太多太多……

刘峥(最高法院):今天上午的追悼会,让我真切感受到,一个人,你真的坚持用心去做事做人,就一定会得到外界和周围人的认可和佩服。在如此纷杂多元的当下,出现这一现象,在法院系统乃至全社会,也是极为罕见的。他以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之中,在司法改革、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裁判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是法官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

透过邹碧华现象,我觉得有两个问题值得深思,一是法院和法官如何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在现有的政治框架下,在司法改革、审判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中,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积极配合和公众信赖,争取从制度层面,处理好党委、人大、政府、律师的关系,并在职责范围内,在国家治理实践和社会规则引导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所谓有为才有位。二是高度关注法官的生存状态,这也是从碧华不幸辞世特别让我感到痛心的事情。或许还有好多默默无闻的基层法官也是处于疾病或亚健康的状态,仍然坚守在繁忙的第一线,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有多辛苦有多大压力。他们有的人一年办理数百件案件,职级、经济待遇都是数年不变,对他们,只有严管,难见厚爱。在目前,编制不能增长,待遇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各级法院可以考虑给予法官更多的具体关怀,在案件审限上,尊重审判规律,别再追求越快越好,而是按照法定审理时限为考核标准。在身体健康上,坚持年度体检、医疗保障,鼓励开展体育运动,解除法官后顾之忧,保持健康愉快的工作、生活状态

李则立(上海高院):至今不能相信,上午还在一同会议……见他向外地同行介绍司改,还因会上咨询的一个细小的问题问我数字,问题在沪不突出,没有特别研究,我摇头表示没测算过。他还特别发信让院里的同志测算,数字说话,准确回答。

前一天下午也是陪他会议,向来沪的同行系统诠释司改的理念,现实的困难,这套PPT是他自己做的,随着司改的演进,不断完善。以前听过多次,这次又改动了不少。同行的困惑一一回答,他说,我们没有保留,司改的需要共识,需要全国上下一起推动。

不想昨天下午突传噩耗,阴阳两隔……邹院长的大名久仰,与领导一同工作时间不长,起于三月启动的司改。回想九个月来走过的无比艰辛的路,情不能已。记得一行数人陪邹院长赴京汇报,午餐,皆叹司改之难,他还不无幽默地说,在座的智商加起来都要爆表了,不要怕!

又赴总公司汇报,整理文件,他打开皮箱,随身带了一本大约上千页的大部头《管理学》,有个书签,一看,大概看了有一半多了。记得去总公司汇报时打了一个席卡,因我不是他分管的部门,大约记错了名字,闲谈时说起,之后再没错过。改革中的反复搓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都是各种弯弯绕,情景尤在……

也许有点距离才能看得清晰,下面这首诗说尽了:如果选择哪一种态度,我想继承是最好的纪念,改革路上邹院长播下的种子,在合适的时候会生根发芽,也许长成参天大树。

黄琳娜(广东东莞第二法院):中国当下的法律界并不能算是一个和睦的共同体,但我看到了法律界中无论法官、律师还是学者对邹碧华法官一致的哀痛与悼念。他以自己的远见卓识、法律素养和对司法事业的热忱收获了所有人真诚的敬意,也使后来者看到,无论在怎样的时代,一名卓越的法官仍然是受人尊敬的。愿这一代法律人不辜负邹碧华法官未竟的志业。成功不必在我,努力必不唐捐。

姜强(最高法院):我虽然与他无一面之缘,但昨天到今天很难受。法院,之所以还让人留恋,不是级别、不是待遇、不是职称,而是你周围的那些让你喜欢、令你钦佩、崇尚技术、满含情怀的人,有了这些人,让你觉得这个国家还有希望,这个体制还有进步的可能,让你觉得理想仍应坚持,事功或许能成。这种人,走一个,对于这些事,是损失,对于留下的这些人,是伤心,有时是无助……孜孜以九步法,但求体制内崇尚技术;汲汲于共同体,惟愿体制外共享情怀。

李志刚(最高法院):

音容笑貌昨日犹在,

今天对着静卧着的你,

想再多看一眼。

从民商审判到裁判方法,

从法庭心理到与律师的职业互动,

从法院管理到司法改革

——实践中困难和挑战,

总能在你的理性思考和务实推动中,

找到答案。

在数以万计的法律人的缅怀中,

你没有离开,

一步一步地追寻着理想,

升华了法官与法院、

升华了法律人的实践与法治的理想。

看着你安静地躺着,

希望这次你真的能好好休息。

请别担心,

你的理想,是我们共同的理想;

你的脚步,追随着同仁们共同的脚步。

碧华兄没有离开,

我们挽着你的手,

继续追寻着理想;

碧华兄请好好休息,

我们手挽着手,

一起追寻着我们共同的理想,

不会停息。

夏宁安(温州中院):九步纸贵,喜法界慧识才俊;司改缘浅,恨天意不纵斯文。

王圣杰(台州中院):前两天我们在讨论职业的骄傲,今天邹师的离去让我们看到这份骄傲永远不是别人给的,是留存在自己以及袍泽心底的,就算民众冷漠,组织作秀,我们自己还是需要给出一个态度,给一个离世的法官应得的尊容,那就是全体法官同仁的哀悼!

刘琳(上海青浦法院):法官职业共同体的建立,需要每个有职业理想的法官脚踏实地的努力,不是空喊,不是作秀,也不单是苦逼的抱团取暖,在琐碎的案件和公务中,办出业绩,办出表率,办出优秀法官的自豪和骄傲

王静(南京中院):人品、学识、风范,都非常值得尊敬与敬佩的好法官,好前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官形象?就应当是邹碧华院长这样的,有专业有担当有胆略有理想,默默坚守,尽好我们这一代法官的责任,哪怕只是为法治推进一厘米。邹院长,一路走好。

张丽敏(江西高院):我与邹院长的交集只限于两次民事业务培训,不是谈经历理想激人奋进,也没有讲审判方法彰显睿智,就是实实在在的以案说法讲民事审判实务,多年之后还记得当时多诧异长宁区法院院长居然是如此接地气的审判专家。自此常常留意邹院长的各种文章,敬仰之情一发不可收拾。相信很多如我一样的法官,虽然邹院不认识我们,但我们在默默的被他激励被他感染。默默中告诉自己无论外部如何土壤贫瘠,无论内部如何良莠不齐,我们这个队伍中总还是有这么卓越的人还在追求着法治的理想,还在坚持着法官的荣誉,还在专研着法律的问题。无论他知道与否,他就在那里安慰着同样愿意坚守的人,这就是我们这群法官能感受到的职业荣誉感吧,不在于外界的尊重和信仰,而是我们作为同行的认同与激励!

彭思怡(上海闵行法院):也许我不是您最优秀的学生,但您永远是我最尊敬的老师。您用知识,丰盈我的内心;您用宽容和鼓励,伴我走过青涩。邹老师,天堂一路好走,如果真有来世愿再做您的学生,聆听您的教诲。

方斯远(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改革从来没有现成的方案,对现存问题的认识、分析与解决总需要几代人的皓首穷经。然而,即便在一个遍布精致利己主义者的时代,您依然以严谨的态度,渊博的学识以及对司法事业无与伦比的责任心,燃烧自己,披荆前行,殚精竭虑,探索前路。斯人已逝,愿您一路走好;浩气长存,我等永志勿忘!

朱海涛(辽宁高院):怎样才是对邹院长最好的怀念?一,真诚的哀悼。不是报团取暖,也不必对网上那些言论正本清源。法官本就是骄傲而孤独的职业。只要以一个同行对他的敬仰和感佩寄一份哀思!二,真诚的学习。真正把他留给我们的东西发扬光大,努力成为像他那样的法官。高山仰止,景行景止,虽不能至,心向住之!

刘建功(江苏高院):碧华能获得这样的认同,是因为他成为法律职业群体中理想的法官形象,是每一位法官在心中的自我期许,是律师界对法官职业素养的期待。我们是不是要回头想想,这些年来各级法院辛辛苦苦煞费苦心打造经营的那些典型模范们,他们在法官,律师乃至公众心目中的认同度,究竟有多高?我们是不是该好好反思一下我们的职业特点以及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公共形象塑造策略?

孙铭溪(北京朝阳法院):

这世界从不缺聪颖,不少才情,不匮善心;

正如它同样不乏聪颖者钻营,才情者桀骜,善良者逃避。

这世上太多人生哲学教人安身立命;

特立独行,随波逐流,或是清心寡欲;

而聪颖如你,博学如你,善良如你,

却依然趟入泥泞、负起荆棘,甚至乐此不疲。

斯人逝去,却成千万人心中砉然断裂的弦丝;

挑触着寄命尘世的根根麻痹神经,

撩拨起暗夜里梦萦的初心。

你已走远,愿你不再独行。

 

马渊杰(最高法院):邹碧华法官的去世连日来让法律人悲痛不已,不管是与之有交集还是素未谋面的。对很多不认识他的人来说,我们痛惜这样一位令人尊敬的好法官好院长英年早逝,也是因为我们真正能与之感同身受,看到了他身上令人尊敬的法律职业人的理想、品格、学识、责任、勇气、担当,他必将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记忆和丰碑。有人说,最好的祭奠就是继承。我想如果邹院长在天之灵也一定会欣喜地看到我们化悲痛为力量,继承他的遗志汲汲前行,为我们共同的法治梦想贡献一点一滴的力量。

林娜(北京一中院):我曾想,一位卓越的法官,理当是您这样的,业务过硬、学识过硬、品行过硬,有理想、有抱负、有担当。在这样一个和平却混杂的时代,在这样一个与理想相去甚远的中国司法界,在这样一个充满太多不确定与未知的改革风暴中,我们太需要坚持的理由,太需要榜样的力量,我们,太需要您。可是谁又能料想今天这样的情形……是的,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您与您的一次交谈对我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您我又学了哪些新知做了多少功课有了什么进步。但是,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广大法院人将以我们的实际行动继续感知您,那就是坚守您所热爱的司法事业,积跬步直至千里,斩荆棘直至坦途。希望一代又一代法院人能铭记,“法官当如邹碧华”。

常乐(北京二中院):碧血映丹心析法理断众案手握道义重千斤,
华彩耀宇内建制度促改革身如烛火光万丈。

陈旗(湖北高院):失去邹君,大家哀恸,多半是视邹君为同路或偶像。如今司法界,邹君并不多。所以今天,我们好孤独。

龙光伟(深圳罗湖法院):碧华院长用他的离去,重建了社会对法官的信心、对法院的信心,相信也会留住许多法院人的心。

赵俊(江苏高院):头顶的星空里,最亮的一颗星星熄灭了。邹碧华老师的猝然离开令人心痛,但他人格闪耀的光芒早已经点燃明灯,为后辈留下足够多前行的勇气和坚守的力量。做一名邹碧华那样的法官,让胸怀忠于信仰,让生命臻于伟大。不忘初心,决不妥协。

马小莎(成都中院):一个人人品好,做什么都好。邹院长如果当医生,肯定是位病人信任的医生;如果当老师,肯定是位学生拥戴的老师;如果当警察,肯定是位百姓喜爱的警察……就算当城管,也会是位摊贩敬重的好城管[拥抱]做事先做人,真是至理名言。

余弦(广东东莞第二法院):闻此噩耗,脑中回旋不去的唯一句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路漫漫其修远,不论前路如何,唯不忘初心,做邹先生那样的法官。愿邹先生走好。

孙锦菁(宁波中院):我虽然只见过邹碧华院长一面,但一直认为,论专业能力、学识素养、眼界格局,他是中国法官里出类拔萃的人物。他是值得尊敬的人。他的猝然离世令我们如此哀伤,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如此年轻、如此优秀,还因为他其实是所有同行理想中的自己。永远怀念他。

曹慧(北京通州法院):拼一口气,点一盏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有灯就有人。邹院长,一路走好。

章晓卉(北京门头沟法院):有责任,有担当,有牺牲,但不能轻易被忘却,被漠视,被误解。死者长已矣,生者未必常戚戚 。邹院长,走好。大家,珍重。

薛政(北京一中院):一位法官,其实是可以因其职业精神和学养,而非职务和级别,去赢得尊荣的。世上似乎没有哪条道路简单,再难,也总会有人坚持走下去。

余冬爱(上海高院):
13年前,你的流动书桌搬到我的对面。那一刻起,我领悟了一个人的力量,精神的力量。
2001年,午饭后的我准备午休。你拽着我,对我说,青春不是用来睡觉的,咱们一起聊聊吧!
2002年,晋升考试失利后我呆坐。你对我说,人生的发展并非一直呈匀速运动,别灰心!
2003年,我第一次主审的案件你担任审判长。庭后你对我说,我就相信你能行,不过对律师的人文关怀意识还需再强些!
2004年,你已不坐我对面。读博开学前夕,你对我说,利用读书时间多积累,千万不要混文凭!
2005年,面对小孩出生,异地读书,调研加重等多重压力,向你喊累。你对我说,这些都是过程,不是理由,咬咬牙挺住!
2006年,你把我叫到办公室,关上门,对我复讲了一遍你在杰青评审会上的演讲。你对我说,我们唯靠自己,一定要努力!
2007年,我上午将写好的证券稿发给在异地开会的你。你下午发来短信,对我说,稿子质量很高,辛苦了!
2008年,面对一个我自认为并不严重的文字差错,你很严厉地批评我。你对我说,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必须行事严谨,一定要关注细节!
2009年,你我见面的次数少了。我告知你要去基层工作几年,你为我高兴。你对我说,抓紧适应新环境,给你介绍几门管理学书,相信你能行的!
2010年,你我见面次数更少了。难得的几次相约,你给我讲初下基层心得体会。你对我说,抓紧适应新环境,给你介绍几门管理学书,相信你能行的!
2010年,你我见面次数更少了。难得的几次相约,你给我讲初下基层心得体会。你对我说,心一定要沉下去,将激情迸发出来!
2011年,你向我传授管理理念和你取得的成绩。你对我说,严管厚爱很重要,价值引领才是管理的高境界!
2012年,你跟我讲大数据运用。你对我说,把那本《大数据时代》买来看看,要主动吸纳新知识,勤作工作笔记!
2013年,收到你的明信片。你对我说,工作场所变了,但千万别忘记初心,一起共勉!
2014年2月,给我看你回老家后写就的文章《我的故乡》。你对我说,如是我心!
2014年8月,去你办公室告诉你我回来工作了。你对我说,要关心每一个同事,让每个人都有进步,感受到温暖!
2014年12月8日下午4时30分,你叫我到你办公室,跟我讲裁判文书智能分析软件的开发理念和进展,给我布置任务。你对我说,表个态,要全力提供智力支持!
2014年12月10日下午5时20分,瑞金医院。我站在你面前,认真地看着你,乞求你再对我说点什么。但是,你没有,你拒绝了我,13年来第一次!!!
2014年12月12日晚上8时30分,龙华,四楼。我再一次来到你面前,我平生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仔细端详你,我对你说,你的胡子好像没刮干净,还有,跟我讲讲下巴上疤痕的来历吧,在心里。
2014年12月14日,阴历10月23日,星期天,上午,就刚才!我又见到你了!我对你说,你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牢记在心里!
我好想念你!好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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