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祖国流亡 ——给北京国保李警官的一封信

李警官:你好!

我是杨子立,是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的老员工,因为不方便用其他方式跟你联系,所以用公开信的方式向你表明我的态度,希望你能看到;同时也是在传知行的主要领导干部都被抓捕之后,我自作主张为传知行的遭遇发出一点声音。

传知行目前有两人被捕,一人刑拘。如果算上从传知行出去的前同事,一共有六人身处牢狱。这还不算传知行创始人郭玉闪的律师夏霖被刑拘。传知行的人一个一个或被带走,或被叫去,大部分还伴随着搜家。有些侥幸回来了,有些至今没有消息。我们像一群待宰的羔羊,眼看着伙伴的消失而没有一丝的哀嚎,更没有反抗的怒吼。我们只有疑惑和恐惧。疑惑的是,为什么传知行这样一个进行社会政策研究的NGO会遭此横祸?我们没有倡导街头行动,我们开个纯学术研讨会也小心谨慎地看着警方的脸色。对于远在千里之外的香港争取真普选占中抗议行动,传知行也没有任何公开的表示。为什么这种雷霆之击还会落到我们头上?正因为疑惑,我们才恐惧。不知道原因,更不知道结果。执政党最近的四中全会主题不是强调法治吗?为什么基本的刑事诉讼法,你的同事们都可以不遵守呢?郭玉闪、黄凯平早已羁押超过50天,如果被逮捕,为什么不能根据刑诉法第91条通知家属呢?如果没有逮捕,为什么不予以释放呢?当法律仅仅充当无产阶级专政的白手套,而不是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盾牌时,我们又怎能不心生恐惧呢?你原来的工作包括主管传知行,你可能对郭玉闪和传知行的案情比我更熟悉,但还是让我在这里向你解释一下,恐惧如何一步步笼罩在我们每个传知行人的头上。

第一张倒下的多米诺骨牌是凌丽莎,一个活泼前卫的年轻姑娘。大约两年前她跟随男友陈堃一起来到传知行。因为她的俏皮,我们都称其小辣椒。她做插图、设计、排版,帮了我们搞研究的人很多忙。她工作了几个月就离开了传知行,但是我们一直把她当成传知行的小妹。她被抓捕据说是因为在10月1日搞了一次行为艺术支持香港占中的学生。小辣椒搞些响应学生街头行动的行为艺术一点都不奇怪,现在的前卫年轻人和艺术家哪个不是以特立独行体现个性呢?作为小辣椒的朋友,传知行的人没有抗议她被抓,只是想帮这个有天真想法的姑娘早点出来。当然我们的努力都是徒劳的,甚至到看守所给她送点钱物都被拒绝。不过此时我们还没有恐惧,毕竟传知行跟占中没有关系,而且根据经验,“被寻衅滋事”的人少则几天多则37日基本都会出来。一个多星期后小辣椒的妈妈打电话到传知行询问情况,但那时我们已经处于人人自危之中了,甚至恐惧到没有在电话里安慰阿姨,我为此后来向阿姨道歉。至今小辣椒被抓60多天了,早已超过刑拘的期限,但家属仍然没有收到逮捕通知书。

当小辣椒的男友陈堃于10月6日突然失去联系之后,我们还没有恐惧,但是开始焦虑。陈堃在传知行做会务,今年3月还帮我安排了一次底层访谈的培训会。他是大概半年前离开传知行去做立人大学。立人大学和立人图书馆在我看来都是跟传知行所做类似的社会公益项目,而且公益性更强。尽管此后很少见到他,但他的被捕还是令我们吃了一惊。联想到之前二十多家立人图书馆被扫荡殆尽,我们预想他的被抓只不过是摧毁立人大学的手段,对其此后的人身遭遇尚未预料。陈堃的家属半个多月后收到了刑拘通知书,通知书上说人在海淀看守所。但是陈堃的律师到海淀看守所跑了四趟,也根本见不到人,看守所只是推说人没有在那里。至今陈堃仍然是失踪状态,根据中国的法律,无论他身犯何罪是不应该长期失踪的。

令我们开始感到恐惧的是郭玉闪的被抓。10月9日凌晨两点多,他被带走并被搜家。同时传知行的办公室也被查抄。我是第二天被叫去开会才知道此事。尽管我们预感到,传知行可能要被算总账了,但还心存一丝侥幸。因为当时有个传闻,说是在小辣椒处的一张发票牵连到传知行。不过这件事确实跟传知行无关,如果真是这样,郭玉闪最多关37天应该就没事了。即便算总账,郭玉闪又没有违法犯罪,传知行每进一笔钱都要按企业营业额交税,总不会因为周永康搞司法滥权逼出来的陈光诚事件而在两年后的今天惩罚郭玉闪吧。但事实是郭玉闪被抓至今两个月后家属依然没有收到逮捕通知书。郭玉闪在公民社会建设过程中的贡献以及其声誉、能力和交际面之广,综合来说在同辈中可以说数一数二吧。若即便如此也不能享有刑诉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公平,我们其他人又如何能够指望被文明对待呢?

恐惧真正蔓延到我们每个传知行人的头上,还是所长黄凯平被失踪。10月12日,他被你的同事们带走,至今杳无音信。为了传知行能够生存下去,郭玉闪和传知行已经忍辱负重多年,郭玉闪甚至辞去所长职务,不再参与传知行项目操作。黄凯平是八零后,只是一心想做好研究项目,哪里想到祸起萧墙?郭玉闪被抓后第二天,黄凯平主动申请注销传知行,传知行人自愿低工资努力工作7年的成果都被放弃。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仍然免不了被斩草除根的厄运,难道这是中国NGO的宿命?

当下一个传知行人何正军于11月26日被约谈到监牢里的时候,我们大家都不奇怪了;奇怪的反而是其他几个被约谈甚至被搜家的传知行人还能出来。既然抓人早已和香港占中没有关系,就说明传知行已经被当成了犯罪集团。何正军在传知行主管行政和财务,被拘留毫无意外。我们每个传知行人可能都已经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所以当11月27日你的同事在急切地找我时,我不得不仔细考虑:去还是不去?去了,只有一种后果,那就是不知道要被关多久。我是绝不会给郭玉闪作证的,所以肯定不会简单走一遭就完事。在我们的交往中,我可以相信你个人有善良的一面,但是既然我前面所有被拘捕的同事都没有得到法律程序上的公平对待,我又怎能相信你背后的体制呢?如果不去,只能选择自我流亡。经过考虑,我选择了后者。这意味着我将无法回家见到我的妻儿,无法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得不担心随时被抓捕,还要避免家里的老人担心我出事。现在我的处境正是如此。不过,如果我真的坐牢,事情只能更糟糕。所幸我的朋友还比较多,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在我选择自我流亡之后,才发现我之前的同事柳建树竟然也已经被秘密刑拘好几天了。他是留过洋的法律高材生,后来见得少,听说干法律公益项目去了。网上说被控罪名是非法经营,我怀疑是欲加之罪,因为没听说他搞过什么经营。柳建树的被抓,愈发使我觉得逃亡的选择是正确的。

你可能会问:既然你自信没有违法犯罪,你把事情说清楚不就没事了吗?如果是15年前,我也会这么想。但是幼稚的代价是8年的监狱生涯。当年我们的新青年学会仅仅是刚毕业学生的业余兴趣小组,谈论点农村问题和调查见闻,就有四个人判处36年总徒刑。预审处的负责人刘勇难道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吗?检察官李磊森和韩晓霞以及法官柏军和金星难道不知道我们没有任何策划和行动吗?让任何人评价一下,新青年学会的宗旨“积极探索社会改造之道”是要推翻政府吗?但我们当时只要开口说话,能够呈堂的都是有罪证供。仅仅凭着“莫须有”三个字,我们四个年轻人就在监狱中变成了中年人,健康、意志和智力都受到严重损害。对我来说,比较幸运的是出狱第二天就遇到年轻的郭玉闪,加入他创办的传知行使我重新走进社会。我后来重新组织了家庭,有了孩子,虽然买不起房子,儿子上不了北京户口,但是毕竟有了一份安稳的工作,并且从监狱后期的重度抑郁中走了出来。在传知行里,我研究农民和农民工问题,那些报告和研讨会你也应该知道吧。此前三年,我组织了二十多场讲座和研讨会,写了七八份调研报告和三份研究报告,还组织培训志愿者进行了将近二百次底层访谈,出了三本底层访谈录。如果我被你们强行带走做笔录,我可能连以上这些内容都不会说,所以还不如在这封信里告诉你我在传知行做什么事。

你们可能还想知道,为什么我会经常给维权人士找律师,其实很简单,一来我本人深受政治迫害之苦,深刻懂得只有真正的法治才能保障公民权利,尤其对周永康手下滥权施暴的受害者深表同情;二来我利用互联网认识很多人权律师,他们知道我的经历也信任我。我相信,目前这批越来越壮大的人权律师队伍,将是中国走向法治文明的中坚力量。我自己因为坐过牢无法成为律师,但可以成为律师们的好朋友。

最后,请代我转达对你的同事E警官的歉意,因为我本来答应见他,但后来还是爽约了。面对生死存亡,任何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逃命。我还谈不上逃命,只是避祸一时。拘捕行动往往有个找嫌疑人的借口,但从来没有一个为抓捕而说谎的人向被抓者道过歉。我本来也想树立堂堂正正无所畏惧的英雄形象,但是惨痛的经历提醒我:我还有家庭责任,我上有老下有小,每月房租都是不小负担,避免坐牢是最明智的选择。我也可以相信E警官自己不会故意冤枉我,但是我认为包括你们二人在内,无论内心有多么强烈的正义感,也必然把上级的命令置于法律条文之上;因为不如此,身为警察就根本没有任何升迁的可能。

如果我真的罪行重大,有网上通缉令,那我立即去自首,否则我还将继续我的流亡生涯,直到郭玉闪和传知行案告一段落。你可能会说:有你责任反正跑不掉;没有你责任也不用东躲西藏。理论上这是对的,但中国的现实和理论的差距实在太大。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我自己经历的例子:海科是我同案,以颠覆罪判刑十年。他的同学彦华参与了海科跟新青年学会案有关的所有活动,但是没有被逮捕。彦华给法官写信说,既然海科被判十年,他做的事我都有份,我也请求被判十年,结果没有回音。真正的原因是海科在北京被抓,而彦华是在天津被抓。北京安全局要刻意拿我们立功,而同一件事天津安全局审查后觉得根本不构成犯罪。当年办我们冤案的不少北京官员后来因为贪腐倒台了,但他们能够得以陷害无辜的机制仍然没有变化。我2009年出狱后跟国保打交道,感觉比安全局要好多了,至少国保警察是可以打交道的人。但是权力大于法律仍然是不争的现实,我的被捕的上级和同事就亲自验证了这一点,所以也请你和E警官对我的选择有所理解。

虽然我选择了逃亡,我还是可以跟你联系的,不过只能通过谷歌邮箱:[email protected]。中国的互联网技术越是发达,我越是相信只有谷歌邮箱才能保护我的隐私和安全。

祝好!

杨子立 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2014年12月 9日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46期  2014年12月12日—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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