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碧华,你为什么走得这样匆忙?

来源:刘桂明法律博客

穿越拥挤的车流,好不容易回到温暖的家里,正要享用老婆做好的晚饭,却发现手机上传来了一个惊人的噩耗:新华社记者获悉,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顿时,一顿晚饭变成了一场震惊,化为了一场怀念……

实在无法相信,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竟然就这样划上休止符!此前,从来,没有听说他身体有情况,甚至微恙的情形都没有。每次看到他,总是精神饱满,神采奕奕。这样一个旺盛的生命怎么能说没有就没有了呢?

实在无法相信,一个年仅47岁的生命竟然就这样变成了故人!这个年龄正是一个人事业的高峰、人生的高潮时期,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实在无法相信,一个正处于上升期被普遍看好的厅级干部竟然就这样写上了句号!这样一个很有前途的生命怎么能说去就去了呢?

我首先关注邹碧华,是因为三年前开始在我国律师界广为传颂的一篇题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的文章。我自信,一名能够关注并理解律师的法官,一定是一个非常理性的官员。

我再次关注他,是因为作为一名法院院长,他竟然还能够如此好学善讲能写,尤其是他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曾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我判断,一名能够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一定是一位善于思考的官员。

后来我持续关注他,则是因为他是一位江西老乡。在我心目中,我一直自认为江西人是更勤奋、更踏实、更上进、更牢靠的人。我肯定,邹碧华法官就是这样的人。

对于邹碧华那篇名声远播的《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我曾经做了三个评价:一、这是一篇好文章,好就好在讲道理、讲情理、讲法理;二、这是一个好法官,好就好在平和客观、客观理性、理性正面,不居高临下,不偏听偏信,不人云亦云;三、这是一种好主张,好就好在邹碧华院长提出法官与律师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是需要认真对待、理性看待、真情善待的。最后,我认为“做法官当如邹碧华”,应当成为一种风尚。

邹碧华是我的江西老乡,但我知道他大名、钦佩他才华、敬仰他境界之后才得知竟然是我的老乡;邹碧华是一位平凡、普通而优秀的法官,但我与他谋面时已经很晚——直到前年由一位友人引荐才第一次有了那次黄浦江畔的夜谈,正可谓相见恨晚。后来,我与儿子聊起邹碧华时,我还跟儿子说,这位叔叔绝不是一位一般的法官,也不是一位一般的学者,而是一位值得长辈看好、同辈佩服、晚辈敬仰的成功者。为此,我还特意带儿子去拜见他,让儿子亲眼见证邹碧华既善思考更能表达的魅力。

后来,与邹碧华相互见面次数多了,相互之间更加熟悉了,于是,相互不再称呼职务,而都是直呼名字。我越来越清晰地感到,他首先是一个真实而可爱的人,然后才是一位有思路、有思想、有头脑、有信念、有目标的人,最后才是一位优秀而杰出、圈内圈外均有口皆碑的法官。

记得上个月在上海召开的“少年法庭三十周年纪念座谈会”上,还见到了风采依旧的碧华。当时,怎么也没想到竟然这是最后一次见面!

忆及往事,历历在目,犹如昨日。

所以,今天我想哭……

我哭生命为什么会如此脆弱?我哭身材高大、身体健康的碧华为什么经不住一个小小器官导致的机器失灵,我哭精力旺盛、活力无限的碧华为什么就没有发现身体内部那个最关键的器官出现了问题……

我哭人生为什么会如此无情?我哭碧华在自己的人生如此美丽的时刻却被剥夺了生命,我哭碧华正待大干一番的关键时刻却被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我哭岁月为什么会如此短暂?碧华,你才47岁,你的事业正处于人生的半山腰,你的妻小正需要你的关怀与呵护,你所在的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正需要你的智慧与才华。人生本来路漫长,为什么老天爷却不给你更长的时间……

用“英年早逝”都无法表达我对失去一个生命的不可理喻,用“天妒英才”也无法表示我对人生无情的不可原谅,用“长歌当哭”更无法表现我对失去碧华的痛惜与哀伤。

碧华,可能你是太劳累了,以至于挑动了生命的警告;也许你是太大意了,以至于招来了死神的侵袭;或许你是太疲倦了,以至于惹怒了岁月的威严。

碧华,夜来了,难道是你要永远地休息了么?那么,愿你睡得踏实,走得安好!

 

中国法学会)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