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清律師:今天下午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辦理會見張聖雨(張榮平)時,該所值班警察告知:張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要經國保批准才能會見。我與爭辯說張是普通罪名無需申請,後該警便拿出一份廣州國保支隊出具的《張榮平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不准律師會見》的紅頭文件給我看,但不告訴我張具體的罪名,無奈,我只好到九處申請會見。下面向九處申請會見的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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