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黑夜,越要闪耀
——杨茂东(郭飞雄)被指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辩护词
张磊 律师
表现得如此粗暴和野蛮的法庭,审判长,审判员:
以下是我的辩护意见。
第一部分:本案检察员杨帆、公诉人王宇、
本人再次以杨茂东辩护人的身份,正式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报案
请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部分:本案程序严重违法,办案机关藐视法律尊严,
一、违法管辖
本案从一开始立案,管辖就是错误的、违法的。起诉书称《
二、侦查阶段非法剥夺杨茂东与律师会见的权利
杨茂东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第一次讯问笔录的第一句话,
三、不能放风,监室拥挤,构成酷刑
自2013年8月8日被刑事拘留羁押到天河区看守所,
四、押解虐待、酷刑
天河区法院法警在三次押解杨茂东前往天河区法院参加庭前会议、
五、将本应同案审理的案件分案审理
案卷材料中多处法律文书将湖北赤壁法院受理的袁兵、袁小华、
六、证人不出庭,证人被旅游,证人被绑架
在一个基本依靠相关利害关系人或者警察的证言来支撑指控的案件中
七、天河区检察院在对本案审查起诉时,曾以事实不清、
八、不准辩护律师复制视听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复制案卷材料,
九、庭审中剥夺当事人及辩护人发言权利
本案审判长郑昕在庭审中滥用指挥庭审的权力,
十、秘密审判,非法审判
公开审判的意义就在于让人能够旁听,但是本案,
而法庭强行连续审理近18个小时,
在一个案件中,公权力如此多的违法行为,践踏法律,破坏法治,
起诉书将2013年1月5日、1月6日的两次聚餐混同为一次,
3、声援现场无扰乱秩序之情形。
当庭播放的经过侦查机关(或公诉机关精心剪辑的视频(
南方报业集团出具一份情况说明欲证实其大门口秩序在2013年1
另外,公诉机关没有出示一份证据用以证明起诉书所称的“
六、“八城快闪”
1、“快闪”。
“快闪”是网络时代所诞生的一种新的宣传方式,
2、“八城快闪”
3、“八城快闪”活动,除了岳阳之外,其余七个城市,
4、岳阳。
多名证人证实,孙德胜和袁兵在岳阳步行街拉横幅宣传的时候,
5、上海。
孙德胜在上海进行的拉横幅宣传,是在一个餐厅里面进行的,
第四部分:结语
一、本案是一个可耻的迫害
在公诉人向法庭移送的案卷材料中,存在大量的证明杨茂东、
二、杨茂东行为的性质
不管是声援《南方周末》报社、捍卫及争取包括《南方周末》
三、结语
社会的转型,时代的进步,总是需要最优秀的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今天,杨茂东以非凡的勇气和担当付出自由的代价,明天,
杨茂东的辩护律师:张磊
201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