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物:公民孙德胜

孙德胜,1981年12月4日出生,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青石镇人,广州著名民主维权人士,近几年在广州与其它城市积极参与各种民主活动,如公民公园聚会,同城聚餐,举牌反对独裁、敦促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等,并因此经常受到当局的传唤、强制驱赶遣送、被迫失去工作等政治迫害。

孙德胜少年丧父,初中文化。1999年12月应征入伍,在兰州军区服役,2001年12月退伍。在部队他感受到军队的腐败和黑暗,身心备受摧残。 2008年开始接触网络,眼界一开,立志反抗强权。 2009年国庆时期在江苏昆山被国宝传唤,后多次发动网络反户籍歧视,推动平权运动,

2010年12月来广州投奔好友唐荆陵律师。2011年2月,茉莉花事件期间,在一次朋友聚餐会上展出书法“反对独裁,GD下台,专制不灭,改革白费,推行宪政,实现民主”,被刑事拘留30天,监视居住103天;期间被殴打虐待,曾一次被吊挂十四小时。与袁新亭、唐荆陵、刘士辉、艾晓明等广州民主维权人士,同时名列美国《2011年度人权国别报告》中国部分。

2012年7月11日在广州石牌桥地铁站,举牌要求“彻查李旺阳死亡真相”和“撤销政法委,还司法独立”!

2013年元月初,南周事件爆发,孙德胜到现场举牌抗议,声援《南方周末》的编辑与记者,谴责中共当局践踏新闻自由的卑鄙行径,要求中共当局尊重民间言论自由的权利,呼吁社会实现民主宪政。

2013年2月16日与23日,两次在广州繁华街头参加反对朝鲜核爆试验的游行示威活动,被行政拘留15日。

2013年4月期间,因在武汉、岳阳、长沙、广州等八个城市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2013年8月13日被广州天河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2014年6月19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一罪名将孙德胜与郭飞雄(杨茂东)同案起诉。

孙德胜被刑拘在广州天河看守所期间,遭被国保唆使的同监人殴打,被要求面壁而坐、不得与别人讲话,甚至在湿冷的冬季,不准家属和朋友送厚衣服暖身,关节炎严重,时常站立困难。对其受到的殴打和虐待,其代理律师葛文秀曾书面向天河区检察院提出意见,旋即遭到答复:“认为不存在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在的代理律师陈进学在会见时还得知,外界给孙德胜邮寄的70多封信,都被天河看守所非法扣留,不转给孙德胜。

孙德胜在押期间,曾以绝食、头撞墙自杀方式对拘押、虐待行为表示抗议。

综合网上消息整理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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