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人民法院:
我们是你院正在审理并将于2014年11月28日公开开庭的杨茂
”
所以,你院管辖此案是错误的,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杨茂东的辩护人:张 磊
李金星
孙德胜的辩护人:陈进学
陈以轩
附:相关法律及规定条文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
第十八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