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庞琨律师和冯延强律师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常伯阳律师,现就相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会见是常伯阳律师被刑拘101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是庞琨律师第五次要求会见,冯延强律师第二次要求会见,也是全国各地自愿为常伯阳辩护的律师们几十人次会见要求被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非法拒绝后的第一次成功会见。
二、常伯阳律师现在精神状况非常好,自信、乐观、坚定!在看守所内常锻炼身体,并写有感人诗作《囚歌》。(附后)
三、常伯阳律师感谢所有关注律师权益和公益的朋友,感谢大家为公义付出的努力。因为有你们的陪伴,常伯阳律师说自己不孤单。
四、常伯阳律师被入狱后警方先后调查了2.2公祭事件、公民同城聚餐、到香港大学参加研讨会等事,最后才调查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刑拘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报捕的罪名是寻衅滋事,批捕的罪名是非法经营。
五、常伯阳在看守所内没有收到任何信件或明信片,非常明显看守所侵害了常伯阳通信自由的权利,也违反了《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伯阳律师曾向全国律师协会写了求助信。(律师将去全国律师协会和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核实是否收到或者转寄。)
六、常伯阳律师是因为履行职务(要求会见其他被先刑拘的姬来松律师等人)时被带走刑拘的,这是郑州公安当局对常伯阳依法履职的打击报复和陷害,常伯阳律师的行为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更不构成任何犯罪,常伯阳律师已对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人员提出徇私枉法刑事控告。
七、常伯阳虽然是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的法人代表,但他本人不参与不干预机构的实际工作,对机构事务完全不掌握。郑州亿人平是一家公益机构,以帮助乙肝病毒携者、残障人士等维护权利和平等就业的等为主要工作,郑州亿人平不存在任何“经营”行为,更不存在任何非法经营的行为。
八、公益无罪!常伯阳希望更多的公益人勇敢的继续前行,为追求公平和正义,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为厘清公益与犯罪的界限,建议近期将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和一个公益法律研讨会。
九、常伯阳律师没有从事过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侦查机关以危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律师的会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十、常伯阳律师坚信正义总会到来,而且不会太久。受常伯阳律师的委托,两位辩护律师将会启动对郑州市公安局常伯阳案件专案组相关工作人员、检察院批捕科相关人员进行刑事控告。常伯阳律师说“我光明正大,坐牢是在为恶人赎罪”
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 庞 琨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 冯延强
2014年9月5日
附常伯阳在看守所内诗作:
囚歌
…………常伯阳
我在里面,阳光在外面。
亲爱的父母,不要悲伤,
这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
我在里面,月亮在外面。
亲爱的妻子,不要哭泣,
月缺总会月圆。
我在里面,小鸟在外面。
亲爱的女儿,不要仇恨。
我在里面是为恶人赎罪,
也希望为你们撑起一片自由的蓝天。
我在里面,你们在外面。
亲爱的朋友,不要为我惋惜。
外面的世界,何尝不是没有围墙的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