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那种依执政者人数多少划分政体类型的方法已经不适于今天,因为今天的国家一般实行的都是代议制。所以,当代的政治学研究(西方)一般将现代国家的政体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民主政体、威权政体和极权政体。这种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
(1)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看,民主政体中的“国家与社会是二元分立的”【这里所说的“国家”实际指的是政府,因为国家是由政府与社会组成的一个整体,国家与社会不可能存在 “二元分立的”的情况,这就好比不能说人体与其内部的某个组织器官是“二元分立的”一样,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不会存在任何分立的现象,所以,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改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编著者已经在国家的定义中将“国家”与“政府”做了区分,但还是不自觉地将两者等同起来,这说明编著者对国家概念仍是模糊的,仍然没有将国家与政府区分清楚。概念不清是政治学研究中最容易犯的错误,一些研究者往往满足于使用模糊不清的概念,而不愿给概念赋予清晰的界定,他们以为政治现象过于复杂,研究的是人们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也是抽象的,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给予研究的对象以清晰的描述,政治学概念的模糊性也就不可避免。面对这种模糊的、抽象的研究对象,自然也就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致使政治学到今天还没能真正跨入科学的门栏。概念明确是科学研究的前提,政治学要想成为一门如同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就必须解决将那些模糊不清的概念踢出去】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社会的自治水平高,经济和政治领域存在广泛的竞争;政府的权力受宪法的约束,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评:在民主政体中,政府与社会的 “二元分立”是指政府与社会之间有着明确的权限划分,政府的权力由宪法加以规定,不能随意扩展自己的权力干涉公民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三方面的约束:一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院的约束;二是公民通过选举更换政府领导人——总统、总理、州长、省长以及国会和省市县议员——的方式对政府实施约束;三是新闻出版言论的自由能使政府的行为曝光在全国人民的面前,使政府受到有效的监督。】而在极权政体中,政府与社会是一元化结构,政府的权力不受限制,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对社会实施全面的控制;威权政体则介于上述两种政体之间。
(2)政权的产生、组织和运作方式方面,民主政体的政府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政府机构之间存在相互制衡关系;而极权政体则与之相反,政府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威权政体则介于上述两种政体之间。
(3)政府政策受民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方面,民主政体中的民众可以通过定期的选举制度和言论、新闻自由,以及游行示威、罢工等途径对政府的人事安排和政策制定产生影响;在威权政体中民众政策的影响十分有限,而这样的影响在极权政体中不可能出现。
【——评:将政体分为民主政体、威权政体和极权政体,是当代西方政治学较常用的,国内政治学教科书中一般仍沿用君主制和共和制这样的传统分类,本书引进这种新的分类并重点介绍,开风气之先。从上述介绍可知,这种政体分类的标准实际上是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一角度而设立的,民主政体就是政府与社会之间有着明确的职能分工的政体;极权政体则是没有这种职能分工关系,对社会的方方面面实施严格的控制,可以随意干预社会生活;而威权政体则介于民主和极权之间。这种政体分类的模式依然是古希腊人将政体分为——君主政体、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的三分法。君主政体对应于极权政体,寡头政体对应于威权政体,民主政体依然对应于民主政体。只不过古希腊人的政体分类标准是统治者(执政者)的人数,而现在则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问题的角度有所变化而已。】
一、民主政体
古希腊时,民主政体往往是指多数的暴政。直到近代民主政体的名声才渐渐改变,成为人民主权在政制上的的体现,最终成了现代国家政体的典范。现代民主政体只要具有四个特征:
(1)宪法至上。宪法在民主政体中是政治制度的核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仅是政府权力的来源,也为政府的活动规定了范围,政府只能在宪法约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其行为违宪就要承担法律上的和政治上的责任;即使是最为执掌立法权的议会,也不能拥有宪法之外的权力,所以是这种政体的国家又称为宪政国家。
(2)实行代议制。古典民主政体由公民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而现代的民主政体则是间接民主制,掌握着立法权力的议会,其成员是由人民通过自由、公开、定期的选举,从自由竞争的候选人中挑选出来的代表组成。政府行政机构的主要领导职位(总统、总理、部长等)也是直接间接通过定期的竞选由选民选举出来的。由于这种民主制不是直接的,政府的权力并非直接由人民直接掌握,就有可能出现政府滥用权力,不受控制的现象发生,所以,现代民主政体还在政制上实行了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的分立和相互制约,用权力来制约权力,以保障人民的主权不被政府剥夺。【——评:主要的国家权力——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和制衡,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基本特征,它是间接民主制条件下人民控制政府的主要的制度措施,没有这一制度措施,通过选举上台的政党或寡头,就能轻而易举地通过政府这个国家中最强大的组织将人民置于自己的脚下。所以,应该将政府机构的分权制衡单独列出,作为现代民主政体的一项重要特征加以介绍。】
二、威权政体
(1)有名无实的民主制度。模仿民主政体建立有民主制度,但其功能只是使政权合法化,而不能帮助民众实现对政府的控制。虽有宪法,但不能约束政府,政府拥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三、极权政体
(1)以极权“元首”为核心的政府组织结构。以“元首”为中心的权力等级体系凌驾于官僚等级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