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步亮:官依法治民,黨以德治官?

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了,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也開過了。傳說中的直屬中央垂直管理的反腐敗總局沒有提及,所謂「憲法委員會」的美好想像也僅止於想像。雖然也畫出了將建立「巡迴法庭」、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及解釋程序機制等幾塊貌似新鮮的大餅,但總體而言,兩個「四中」會議上透露出的訊息,與民眾及媒體的期望還是有很大的距離。特別是,到底是黨大還是法大,到底是黨管法,還是法管黨,說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引發了極大的爭議,有人甚至認為是嚴重的倒退,因為從四中全會公報看,會議更加強調了「黨的領導」,突出了「黨的執政地位」,黨似乎比法更大。

10月25日中紀委書記王歧山在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上的講話,似乎早料到人們會有迷惑,刻意解釋了黨的領導與法治的關係,黨紀與國法的關係,相對一般民眾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更高」要求。聯繫王歧山的此次講話及習近平前期的多次講話、以及一段時間以來中共的各種文件和官方表述,我認為中共內部對黨與法誰大、如何定位是清晰的,只是從來沒有形諸文字、也不方便說出口。這就是,對黨與對民,使用兩套不同的標準:「依法治國」,主要是依法治民眾、依法治老百姓,而不是治權、治官;那誰來治呢?當然是黨來治,也就是官來治、權來治。而對於黨員、官員、黨的領導幹部,則要靠「德治」,即以德治黨,以德管黨,以德管官;靠黨內的紀律,靠官員的自覺,而不是靠法律;而且,是自己人治自己人、自己人管自己人,黨內是法外之地,黨靠自己的「法」治自己。這次四中全會和中紀委四次全會,無非是告訴大家,「依法治國」,即官員管民眾將更加嚴格;至於官員,我們要靠「道德」來治自己了。

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召開之前,習近平在政治局集體學習時突然強調「禮法合治,德主刑輔」,突兀地把「德治」提到法治前,顯然不是無的放矢,而是另有圖謀。在中紀委四中全會上,王歧山再次強調了「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相統一」,強調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但是這主要是針對黨員幹部來說的。也就是,法治對中共的黨員領導幹部不是最基本的要求,黨員幹部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有道德自覺。他說,「領導幹部一旦在德上出問題,必然導致綱紀鬆弛、法令不行。從十八大以來查處嚴重違紀違法的案例看,有的領導幹部根本不學黨規黨紀,不知法律法規,無視規矩、不講廉恥,根本不把黨紀國法當回事,毫無戒懼之心。職位越高、權力越大,越應心存敬畏,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決不能無法無天、膽大妄為。歷史是最好的老師。中華傳統文化中蘊含著深厚的治國理政、管權治吏思想,有豐富的禮法相依、崇德重禮、正心修身的歷史智慧。國家是我們民族獨有的概念,國與家緊密相連、不可分離。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為首要。」「要尊重自己的歷史傳統,把握文化根脈,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汲取禮法相依、崇德重禮、正心修身的歷史智慧,發揮禮序家規、鄉規民約的教化作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規依紀管黨治黨提供文化營養。」

王岐山的講話與習近平的講話及王過去的一些舉動一脈相承。如中紀委網站曾專門請王岐山所欣賞的歷史小說作家二月河談反腐,二月河大談「德治」、通過讓官員樹立家族榮譽感與恥辱感等問題,認為中華傳統文化和官員修身養性等便可減少腐敗,不知是二月河代替王岐山說了王想說的話,還是他的話對王歧山產生了影響,可以看出,在王岐山於不同場合所做的多次講話中,二月河的這些思想多少都有所反映。

王岐山的本意,顯然是希望黨員和領導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受到黨章黨規黨紀的剛性約束」,而且還要有較高的個人修養和道德要求。但是,問題是,現在普通民眾一般都沒有資格、沒有機會、沒有條件違紀違法,違紀違法的絕大多數都是黨員和領導幹部,他們連最基本的底線,即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都做不到,談何黨規黨紀和道德修養?如果對待黨員幹部與對待民眾不是一視同仁,不是按最基本的不得違紀違法來要求官員,來「法治」,而是對普通民眾「法治」,對官員卻「德治」,用黨紀來治,那意味著黨員身份恰恰成了他們的護身符。

多年前,一群中學生問他們的老師:為什麼要入黨?愛說實話的政治老師推心置腹地教導他們說:如果你們犯了同樣的錯,黨員只需開除黨籍就可以了,但如果不是黨員,則可能要判刑。這個回答完美地詮釋了對黨員「德治」、對民眾「法治」的不同結局。

官依「法」治民,黨以「德」治官,這樣「依法治國」,能不越治越亂?

(據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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