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不作為“是對法治最大幫助”

十八屆四中全會今日閉幕,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與過去幾屆四中全會討論“黨的建設”主題不同,本次四中全會首次將“依法治國”作為主題,這也意味著“依法治國”至少在字面上上升為執政黨的意志,中國的法治界對執政黨將如何“依法治國”充滿期待。

但對於日前中國媒體報道的將啟動政法委系統改革的消息,包括“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總書記直接聽取匯報”等調整,《決定》中並沒有明顯提及,僅僅談到“建立領導乾部乾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周永坤對中國法治建設有長期的研究,並曾撰文討論過政法委系統的存廢問題。他坦言,希望此次會議能“好好討論依法治國問題”,但對於目前釋放的改革信號,他保持謹慎樂觀,也表達了擔憂。他認為,只要政法委繼續存在,法院獨立就很難實現。

周永坤認為,僅中央政法委向總書記直接匯報這一點,難說對中國法治的具體影響。但從本屆中央委員會上任之後對政法委系統已經做出的調整來推論,“中央政法委的改革舉措,可能是為了進一步推動司法獨立,但具體後果有待觀察。”據周永坤瞭解的情況,目前的政法委系統已經較周永康時期有很大改變——“各級政法委基本不會乾預具體的案件”。他對目前的信號謹慎樂觀,認為“如果目前不乾涉具體案件審判的趨勢可以保持下去,至少對司法獨立沒有負面影響。”

但對政法委乾預司法,周永坤依然充滿擔憂。“乾預個案,很多冤假錯案都源自政法委的乾預,這只是司法不公的一個現象,反映的是司法公正難以實現的體制原因。”

對於目前改革信號中的“不乾預具體司法”的執行情況,周永坤用了幾個如果來表達自己的不確定,也再次討論了政法委體制的合理性問題。

他說,政法委如果能夠保證不乾預具體司法工作,將權力保持在制度框架內,是能夠對中國走向法治起到積極作用的,但仍要看領導人的智慧,因為“目前在中國現有體制下,很多權力是法外行使的,這可能是機遇,也可能是陷阱。”

“習近平之前說過要讓每個人在每個案件中做到司法公正,這就要求政法委不乾預司法。如果政法委能做到這一點,可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正當性。”

“但從法治的長遠目標而言,在國家司法體系外,存在一個乾預司法的、或者願意乾預就能乾預、或者有乾預司法能力的組織,對法治就是一個障礙。起碼地方政法委的存在,是沒有正當性的。”

強勢的政法委系統在中國很多地方已經成為“法院之上的法院”、“政府之上的政府”。地方政法委書記不再兼任公安廳廳長這一意在切斷“權力乾預司法”紐帶的改革措施會遇到多大的阻力,周永坤表示擔憂。

他說:“這(巨大的阻力)也是我所擔心的,但從現存的體制內改革智慧中,我還沒有找到在政法委存在的情況下,保持法院獨立審判方式和動力。”

“目前中國處於轉型期,我希望政法委能夠領導中國實現從人治到法治的轉型。動用自己的權威,幫助法院獨立裁判,尤其是對法院獨立裁判的能力給予制度的保證。而目前的情況下,政法委少乾事,它的消極存在,就是對司法獨立最大的幫助。因為基於多年的經驗觀察,凡是政法委活躍和強勢的地方,法治現實就會比較差,冤家錯案就會多。”

最後,周永坤教授說,中國的現實決定了,“中國的制度改革要靠掌握權力的人和權威,他們是否接受法治的理念,以及什麽樣的法治理念。”

法治的概念從1999年開始寫入中國憲法,距今已經15年,但中國的依法治國還在討論中。正如周永坤教授擔憂的,寫入法律、政策宣示和變成現實之間,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據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作者:公共政策編輯 霍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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