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三鹿索赔辟径香港


《财经》记者 张有义



54日上午,位于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的“小额钱债审裁处”第18法庭,来自内地的三鹿毒奶粉受害者接受简短聆讯后,审裁官宣布本月25日再提讯。



此前,内地四名毒奶粉患儿及家长入禀香港申请索赔,四名患儿周一哲、武原冰、叶灿熙和朱茉涵事发时不足两岁。但因证件原因,此次到庭发言的只有郑州市一名患儿家长,而他们的代理人——北京律师彭剑等人,根据香港法律规定,未获法官准许,未能参与庭审。



“这次选择在香港诉讼实属无奈之举。”彭剑律师告诉《财经》记者,2009年年底北京市顺义区法院首度开庭审理一宗索赔案件,但至今未有下文。其他受害者在内地法院的诉讼,甚至未获立案(参见《财经》2010年第2期“三鹿索赔疑无路”)



针对类似事件,执政者的处理范式已埋下祸根。受害者可能的维权路径收窄,他们一度将三鹿集团第二大股东恒天然品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恒天然)追加为第二被告,亦未能进入审判程序。



据查,恒天然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登记的有限公司。受害者家属经指引,辗转香港寻求司法救济。48日,该案在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获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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