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仲兵:死磕派律师需要绝处逢生

今天能够接受吴革主任律师的邀请,来到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参加这个“以案说法人权保护背景下,中国刑辩律师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培训讲座,感到十分荣幸。我现在从事法治新闻工作,算是法律界的外围人士,只能就一些简单的道理和相对务虚的话题进行外延性的评述。

我刚才认真听了两高律师事务所宋晓江大律师的精彩演讲和中闻所王誓华大律师的精彩点评,得知二位律师诸多传奇式的从业经历之后,一是对中国刑辩律师群体更加由衷地敬佩,二是认为在当前环境下,不论是律师也好,还是媒体也罢,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考验,所以能够感同深受,甚至颇有些同病相怜。

在此,我想表达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从困境到新生。

刚才宋律师演讲中提到“刑辩的困境”这一命题,这让我想起在前些天看到的张燕生大律师关于“刑辩的绝境”的讨论。我认为,宋律师的“困境论”相对比较温和,而张律师的“绝境论”或许更符合现实。

因为,我们在憧憬于法律实践中技术性的改良的同时,更可能正在面临顶层设计上的递进式困境,这种进行中的困境,将可能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绝境!二者的力度不同,所以未来趋势也显而易见。

但是,中国有句老话,叫“绝处逢生”。我个人觉得当事物走到绝境之前,必是一种希望;当身处绝境之时,更将面临新生!所以,我既同意宋律师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理性结论,也更倾向于寻求“绝处逢生”的救赎之道。

二是实现各界联合,为“死磕派”正名。

我多年来念兹在兹,也是一直在认真思考的问题,是担心中国永远处于如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一盘散沙”状态。所以,当我听了宋律师关于“律师、专家学者和媒体的大联合”,和中闻所王誓华大律师关于“抱团取暖”的演讲观点后,深感为是。

我在一次采访中曾问到一位著名的大律师关于他是否属于“死磕派律师”的问题,但他马上进行切割,自我否认,并略有微辞地表达了对“死磕这种激进行为”的异议。

我在当时有一种悲凉感。这当然不仅仅是对他的“长袖善舞”,而是对中国律师界的被分化和被弱化,由此担心“死磕”律师的现实和未来处境,以及中国法治的前景,都是如此。

我觉得,如果法律应该被视为一种信仰和荣耀,那么“死磕”即需要重新定义:只要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任何坚持程序正义和原则底限不动摇的“较真”行为,都是正当合理的,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更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还认为,现有的多数“死磕”行为是合法的,但现实中似乎存在着一种被引导的“道德污名化”的潜流。所以,在以刑辩律师为代表的“死磕派律师”的处境日显艰难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为“死磕派”正名!想必,这不仅是为了“死磕派”的一己生存之道,更是为了中国法治环境的健康和发展!

所以,中闻所本次讲座的通知中关于“为生命呐喊,为自由辩护”这句话,似乎应该成为“死磕派律师”的座右铭!

三是建议和方法。

吴革律师认为,“律师,是一剂良药”,我还记得一句话:敌视律师的社会没有希望。在座的各位律师朋友,也包括我们媒体人,应该算、也应该是社会的良心和正义的力量。为此,律师朋友们如果在前面冲锋陷阵,媒体人则应当为你们摇旗呐喊,向社会传递你们的声音和能量!

为此,我提出四点建议和方法:

首先,是敢于发声。

在近期有关律协要求律师年检的争论中,有不少律师用行动表示了异议。这类事情其实需要更多的律师加入其中,为自己、为行业、也为法治建设身体力行。如果能够汇流成河,形成态势,改变现状就有希望。

其次,是积极参与。

这点除了上条的内容,主要是指王誓华律师提出的“以个案推动法治”的理念。

刑辩律师身处法律一线,接触的都是个案,如何在个案中始终贯彻法治理念,如何体现公平正义,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完全是参与的结果。所以做好每一个个案,把握好这个过程,就是参与的最好结果。

再次,是合理应对。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就是宋晓江律师和王誓华律师提出的“死磕派”与“技术派”的有机融合问题。

我想,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不仅需要死磕,还需要技术。死磕一定程度上是勇气和底气的体现,技术则能保证更高的效率和更多的机会,当二者浑然一体之时,那些试图对律师进行瓦解的负面力量也就自然消失,胜出的概率也将大大提升。

最后,是实现突破。

橡此圈的性能大家并不陌生,在物理性能上具有弹性特质,但也是有疲力周期的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既僵硬且渐失弹性。当你被困其中时,它开始会紧紧箍着你,这时候,如果你主动向外挤压,它就会一点点给你让步。随着它的老化,在你不断外向挤压的过程中,它就会慢慢松驰,失去原有的弹性和力度,这时,你就实现了突破。

在现实中,我觉得这就是制度的弹性和环境的弹性。改革开放,就是这种弹性与挤压的结果——放松。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多种喻意,对刑辩律师而言,就是上述三点。

最后我想说,从历史的大视角进行观察,中国从鸦片战争到现在虽然已经走过了一个半世纪,但这个过程放在历史的长河中,仍然是微不足道的一个瞬间。当前的我们,仍然处于从农业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道路上,社会和文明转型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所以,其间出现诸多的问题和冲突也在所难免。这恰恰说明,法律界朋友和社会各界良知人士正当生逢其时,也必应大有作为!

因此之故,既为推进法治建设,也为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我们需要联合起来,形成历史的合力,共同承担我们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谢谢各位!

据2014年9月15日中国网。本文为作者在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演讲整理稿)

本文发布在 公民立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