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法:中国选举观察之七——广东乌坎村“大选”(之三)

陆丰市政府指导的乌坎村选举是非法的

姚立法

 

2011年12月20日开始,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三级工作小组深入群众,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措施,对2011年2月乌坎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组织实施情况和换届选举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后,认定乌坎村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整体无效。把持乌坎村政四十几年的党支部书记等被双规。

2012年1月份,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一次党员会议上表示,他希望乌坎为“改进全广东的村级治理”提供一个样板。

2月,乌坎村村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热情空前高涨,连老人、轮椅美女皆赶来投票,主人自豪感溢于言表。该村还贴出了一幅选举对联:喜上眉梢小镇小村行自治;村归乌坎一人一票选明天。

3月,汪洋表示,当时省委决定派工作组到乌坎,由省委副书记当组长,副省长任副组长,并不是因为乌坎本身的矛盾已经复杂到要出动这个阵容,而是有这个想法要解剖麻雀,而且要取得经验,推动村级组织的建设。

去年3月13日,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乌坎村民主选举不是独有的,它已经是我国农村广大农民参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最广泛的实践形式。

去年12月2日,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郑佳在陆丰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需要。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推进陆丰振兴发展的需要。

今年1月3日,陆丰市召开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会,分析当前该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形势,安排部署村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3月11日,乌坎村第六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村委会副主任杨色茂等11人被选入村民选举委员会。31日定为乌坎村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

13日,乌坎村村委会副主任杨色茂被陆丰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14日,汕尾市公安局关于维护“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通告制定并公告 。

18日,乌坎村村委会副主任洪锐潮被陆丰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乌坎村正在进行中的换届选举,和两年前的重新选举相比较,好比冰火两重天。

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称选举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村民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法定职责,但据中国选举观察驻乌坎村义工的了解,乌坎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从产生之日起至今,没有向村民“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更为荒唐的是,根据选举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选举日五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参选人名单”,是乌坎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法定职责,然而,这项工作却没有做。

两年前乌坎村重新选举时,数十家国际媒体云集,如今却是风平浪静,好像没有选举一样。但也有不少乌坎村民认为,并非风和日丽,而恰恰是暗流涌动……

链接:《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二十六条 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的,在选举日直接进行投票选举。
有意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应当在选举日十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参选意愿。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有参选意愿的村民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五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划为序公布参选人名单。

本文发布在 公民纪事.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