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文:应当清理周永康的“遗产”

自传言周永康出事到他终于落马,经历了近一年半时间。饶是如此,拍手称快者众。其中有不明就里的看客,也有对周永康掌管政法十年所作所为的厌恶及痛恨。

自2002年担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部部长至2012年从常委的位子上退休,周永康掌管政法系统的十年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两个极其恶劣的后果:暴力维稳的膨胀,法治的严重倒退。

周永康2002年任公安部部长,2003年公安就扩权。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成为普遍现象。这一变化进一步扩大了公安的权力,使得公检法相互监督成为空谈,冤假错案随之增多。

2007年,周永康当选政治局常委,职务从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升为中央政法委书记。在“九龙治水”的格局下,周永康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法王”。他“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其实是实行高压、暴力维稳政策,致使中国维稳经费逐年升高,超过国防开支。

然而,“高压”“暴力”维稳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结果是越高压越不稳定。群体事件较过去更多发生。官方的通报也从不客观检讨自身失误,总是推卸责任并继续高压:“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到“少数黑恶势力”、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或“不法分子”指使成为习惯用语,有的还被扣上“有组织、有预谋”、“境外敌对势力遥控指挥”等大帽子。

肖扬执掌最高法期间推行的司法改革也被迫中断、转变方向。“法盲”王胜俊上任后大力贯彻“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此背景下,“人民司法”取代“独立审判”成为时代主题,不再强调司法专业化,而是重提“司法大众化”和“司法民主化”,走群众路线。

在立法方面,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秘密监视居住、秘密逮捕、秘密窃听可以作为证据等警察国家的条款收录其中。

除了一些御用专家吹捧外,法律界的有识之士无不愤慨。著名法学家江平在多个场合直言不讳地批评: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

固然,将法治大倒退的责任归咎周永康一人身上,不客观亦不公平。例如上述公安扩权是中央下文规定的,而“三个至上”是时任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但是作为“政法王”,作为决策者之一和主要执行者,周永康绝对应该领受他的那份责任。

现在周永康倒了,中央的说法是他“涉嫌严重违纪”,由中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在我看来,仅仅查处他的贪腐问题是不够的,远远不能满足众多有识之士的期待。应该以此为契机,检讨过去十年的“暴力维稳机制”,将走偏的法治重新拉入正轨。

当初查处薄熙来,光查其贪腐而未涉及他的文革思维与做法,被民间认为是“政治斗争”。今天查处周永康,如果仅涉及贪腐而不检讨法治倒退,那么同样会被民间认为是“政治斗争”。原因很简单,似薄、周这等高官,谁能出污泥而不染呢?我相信,要论贪腐,比他俩厉害的肯定大有人在。

如果被民间认定是“政治斗争”,是狗咬狗,那么反腐主导者很难获得正当性。而且,他也不敢保证有朝一日自己不会遭遇同样的下场。想当年,薄、周何其之雄?!

唯有在反腐的同时改变体制,才能避免自己未来重蹈覆辙。习近平似乎有益这样尝试。就在周永康出事消息被正式公布的同一天(2004年7月29日),在习近平的主持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10月在北京召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凭我多年作时政报道的经验,我认为这两条新闻的同时出现绝非偶然,应该是故意安排好的。那么,安排者的用意何在呢?依我看,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几个字上。其中恐怕蕴含两层意思:第一,查处周永康,体现了中共依法治国的决心;第二,周永康一案暴露出太多“不依法治国”的弊端,以后要清理政法系统的“恶政”,捍卫“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

今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说“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并且强调“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果说十八大上中央政法委书记不进常委是对政法系统势力的消弱,那么习近平的此次讲话则可视为对周永康时代政法维稳思路的反思与纠偏。

但是,中国历史告诉人们对于上位者的话,要“听其言观其行”,光说得好不行,还得见行动。我希望看到的不仅是对周永康贪腐行为的查处,更希望看到对其主政政法系统十年的“遗产”的清理。

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请允许我收回对查处周永康的肯定。并且我有理由相信,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一定是主导反腐者缺乏意愿,未来有可能比周永康时代更加黑暗。

(原载东网即时。网址:http://tw.on.cc/cn/bkn/cnt/commentary/20140802/bkncn-20140802000710948-0802_05411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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