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虎案退侦两次后,检方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20138月,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刑事拘留。

刘虎的辩护律师周泽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7月17日接到检方通知,刘虎案将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目前,刘虎案已历经两次补充侦查,并持续了8个月的审查起诉。

2013年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中,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随后,北京警方证实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于8月24日被刑事拘留。

2013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刘虎执行逮捕,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3年12月31日,刘虎被以涉嫌诽谤罪移送审查起诉。

周泽向澎湃新闻透露,目前,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已两次将该案退回北京市公安局补充侦查。侦查期间,北京市公安局两次拒绝了刘虎的取保候审申请。

警方认为,刘虎在其微博中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在互联网上随意攻击国家机关及个人,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

据彭湃新闻了解,公安机关指控刘虎的“三宗罪”或与其实名举报数位省部级官员有关,其中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等人。

(据澎湃新闻。记者李云芳实习生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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