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捍卫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特别报告员、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与歧视妇女和女童问题工作组
参考号:AL CHN 4/2021
2021 年 4 月 28 日
王毅先生阁下
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阁下,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43/16 号, 42/22 号, 45/3 号, 43/4 号, 42/16 号, 44/8 号, 43/20 号 和 41/6 号决议,我们荣幸地以以下的特别报告员的身份向你致意:人权捍卫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特别报告员、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与歧视妇女和女童问题工作组。
在这方面,我们想提请阁下的政府注意我们收到的关于对 17 名因被指控犯有危害国家罪而被判刑或正在接受调查或审判的人权捍卫者的任意拘留,这些罪行可判处 10 年或以上的监禁。这些罪行是与这些人士从事促进和捍卫人权以及行使公共自由的行为有关。
这封信是对以前发出的关于以下人权捍卫者的信函的后续:黄琦、郭宏伟、陈西、秦永敏、夏霖、刘晓波、李旺阳、许志永、常玮平、覃永沛、丁家喜和高智晟。它还首次涉及有关对以下人权捍卫者的指控:李翘楚女士、伊力哈木.土赫提、张海涛,黄云敏和赵海通。
11名人权捍卫者因捍卫人权和/或行使公共自由而被判处 10 年至终身监禁
前线卫士翻译
英文原文: 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26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