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振亚​对12•26厦门聚会案的声明

​近日见到网传​​12•26厦门聚会案起诉书,起诉书中存在涉及本人的部分内容。为避免公众和办案单位误读,我特说明如下:

一、12·26案所提的厦门聚会上并没有成立任何组织,也没有涉及到任何组织名称的变更。根据本人的了解,“公民运动”是一项社会运动理念,而不是组织或社会团体。

二、聚会期间所有讨论都未把控制任何层级政府权力作为政治目标

三、2017年我和丁家喜先生认识,这次聚会是我们第二次见面。包括许志永在内的大部分聚会参与人员,我都是第一次见面,串联一说实属夸大。

四、由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人心智判断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加上案件办理旷日持久,本人对案件细节记忆日渐模糊。如果法院依法传唤本人到庭质证,相信有助厘清案情,本人一定全力配合法庭审理工作。

戴振亚
2021年9月20日

 

转自:推特@戴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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