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被中国籍员工告上法庭,常德关店纠纷难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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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沃尔玛常德店的女工制阻资方货车搬离店里物资

据沃尔玛常德店工会主席黄兴国透露,他们工会和同事分别就本店关闭时的违法行为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控诉,7月9日,区法院已正式下发关于本案的《受理通知书》。

本次起诉,是工会和员工均不服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而做出的决定。

5月26日、27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两起争议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分店工会主席黄兴国在庭审中提出三点诉求:要求确认资方的安置方案无效;要求确认资方的决定违反了集体合同,需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资方就闭店安置与工会进行协商。双方在庭审中同意进行庭外调解。

沃尔玛提出的调解方案是向69名员工以诉讼成本的名义每人支付3000元。之后在地方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软磨硬泡的所谓思想工作的压力下,69名提起仲裁申请的员工中已有51人与沃尔玛签订了调解书。黄兴国表示,这种调解结果严重违背了工人们自己的意愿。至此,还剩下18名员工等待仲裁结果。

6月25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裁决,驳回工会和员工的全部请求。此次裁决结果一出,劳工关系学界一片惊讶,如此冷酷、绝情的裁决,这得花多大的“能量”才能搞定啊?

工会和员工对此裁决结果同样感到悲伤与愤怒,作为最底层的劳动者,他们感到很无助。

经过10多天的考虑,黄兴国和他的同事们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争取中国劳工起码的尊严。

有劳动关系学家对此表示,沃尔玛肆意利用我国劳动关系体制的缺陷来掠夺劳工,令人发指。

常德案1

常德案2

本案缘于3月5日,沃尔玛(湖南)百货有限公司常德水星楼分店负责人向全体员工宣布“因该店经营效益不佳,决定于3月19日关店”事件。

对资方为员工提供了转岗安置和领取相关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合同2种安置方案,沃尔玛常德水星楼分店工会和部分员工提出了质疑,认为店方未履行提前30天通知全体员工或工会的法定义务,事先也未就安置方案和员工或工会进行沟通,更没有得到工会的认可,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工人要求在遵守原来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开展集体谈判协商,却被资方拒绝,由此双方形成劳动纠纷。期间,一些员工分班守在店门外,阻止资方转移店里货物,部分员工被当地警方拘留。直到6月中旬,沃尔玛才完成货物转移。

本案被学界视为劳动关系领域的年度大案之一,并得到全国劳动关系学界持续的关注和法律援助。学者们认为,作为世界名企,希望沃尔玛担负起码的企业责任,不要蔑视中国劳工的集体谈判协商的权力,妥善处理好对前员工的安置或补偿;同时,也希望常德的地方执法与司法部门,不要让工人失去对法律的信任,不要把底层工人抛弃在法庭大门之外。

(据2014年7月20日劳工论坛,作者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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