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2021年1月12日报道:1月7日,江苏省邳州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李新德有期徒刑五年,其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宣判后,李新德表示准备上诉。
2019年10月25日,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以李新德涉嫌“非法经营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个月后的11月26日转为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经邳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审。
邳州市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被告人李新德自主运营“舆论网”微信公众号、“中国舆论监督网”网站等网络平台,为谋取利益,在未核实真伪的情况下,撰写或者安排其子被告人李超撰写含有虚假信息的帖文……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新德、李超通过上述方式炒作李霖昊非法集资案、山西澹台一民执行案件、天津钟大明被刑事追逃案、上海馨怡养老院案等,收取澹台一民、李小东等人支付的费用共计人民币32.5万元(以下均为人民币)。
2003年10月1日,李新德在山东省检察官培训中心注册创办了中国舆论监督网。
创办中国舆论监督网之后,李新德先后对20多位厅级以上高官进行舆论监督。其中,2004年6月10日,李新德撰写“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首发在网站,46天后,李信被逮捕,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针对李新德一案,刘晓原律师认为,当今社会,为受到不公的民众发声,用舆论监督公权机关,这是非常危险的。且不说民间网站的记者,就是公办报刊的记者,在做舆论监督时,一不注意也会被抓。这样的案例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