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午妻子变更强制措施被拒,两儿媳涉“非吸”案被刑拘

据消息人士最新从孙大午家属处获悉,警方已于近日拒绝了孙大午之妻刘会茹递交的变更刑事措施申请。这意味着,刘会茹将无法被取保候审。通知书显示拒绝理由为:警方认为“刘会茹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另据公开消息透露,孙大午的大儿媳张媛和二儿媳马晓晨以及大午集团财务主管卢志英,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

据公众号大白财经guan’cha从孙大午亲属处获得的一份11月21日,由高碑店市公安局签发的“高碑店市公安局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显示:刘会茹出生于1953年10月13日。于2020年11月20日申请对已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刘会茹变更强制措施。声明指,“经审查,我局认为刘会茹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孙大午亲属透露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是孙妻刘会茹的代理律师,上周五即11月20日向警方递交了变更刑事措施申请,主要考虑到刘会茹今年已经67岁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谓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同时刘会茹不参与大午集团的决策和经营,不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更不涉及暴力性犯罪,也不属于其他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但11月23日家属收到了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书。

另有接近大午集团高层的工作人员表示,孙大午儿媳张媛是大午集团下属大午小学的校长,因为提供了银行卡,用于走账,也被牵扯到非吸案中。孙大午二儿媳马晓晨是酒业公司副经理,连同大午集团财务主管卢志英,三个人的拘留通知书都显示,涉嫌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此前,孙大午曾在2003年被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达1.8亿元,因非法集资的罪名被收押。最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30万元。此案当时引起中国法律界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不过,相关人士告诉透露指,本次案件和2003年的案子无关。

今年11月11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发布警情通报:“经侦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11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相关报导指,当日子夜时分,河北保定市采取异地用警,对大午集团相关人员采取集体刑事强制措施。“当时抓了28人,几乎都是集团高层和孙大午的至亲。最后有5个人放出来了。”

有接近大午集团的消息人士透露指,当晚被警方控制的除孙大午之外,还有他的妻子刘会茹、两个儿子和两个儿媳。其中大儿子孙萌是集团董事长;二儿子孙福硕是集团副总经理、酒业公司总经理。

转自: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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