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奉初狱里狱外遭非法对待 吕先三律师被判三年

广东维权人士袁奉初近日撰文披露,在第二次入狱的三年内他再次遭到殴打虐待和强制劳动。出狱后,他被重点监控,饱受电话和约谈骚扰,精神和肉体被双重摧残。有人权律师说,中共当局对异议人士施加阶级斗争式的打压,并进一步扩大打击范围,是无视法制和人权。

广东维权人士、“赤壁五君子”之一袁奉初11月15日撰文讲述了他第二次入狱时遭到的不公正待遇。2011年起,袁奉初与多位民主运动人士推动南方街头运动,在广州、深圳等地发起公开场所举牌抗议、在新年献词事件中集会声援《南方周末》,公开提出官员公布财产等诉求,于2016年以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批捕并判刑2年半。据本台此前报道,袁奉初在此期间多次遭到体罚和殴打,眼睛差点被打瞎。

袁奉初在最新文章中披露,2017年出狱后,他因不堪当地维稳部门屡次骚扰与监控,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发生冲突,出狱仅四个月他又再次身陷囹圄,获刑三年并遭到更恶劣的迫害。袁奉初写道,他第二次在狱中遭到监区大会全员批斗和滥用私刑,他手脚被捆住,晚上被挂在铁架床上,在重伤情况下被强制劳动,并多次受到狱警关禁闭、扇耳光的惩罚。袁奉初说,出狱后他在当地维稳部门的重点监控下,屡遭电话骚扰和便衣跟踪,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监视居住营造“白色恐怖”

一位匿名的维权律师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袁奉初的第二次入狱是国保部门对异议人士的非法报复。

“(袁奉初和陈建雄第一次服刑期满)出来之后当地国保人员对他限制得很厉害,他们两个不服,不愿意服从非法管制。他们两个出来之后也没做什么,我认为是当地国保因为他们不服管,要报复他们,又把他们弄进去。”

该律师说,中共当局近些年升级原有的单一手段打压异议人士,在原有的拖延审判时间、在看守所、监狱内滥用酷刑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异议人士及亲属日常生活的监控。

“这些年用的更多的是监视居住手段,比在看守所里更恶劣。看守所条件没那么好,容易受到酷刑。而监视居住根本没办法,外面情况一点都不知道,完全把他控制了。”

该律师认为,这些维稳手段无形中对维权者营造“白色恐怖”氛围。他说,依据今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对刑满释放对象的生活管控,严格限制外出,压缩异议人士的生活空间。

1984年联合国通过《禁止酷刑公约》,明确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可以正当化酷刑的施用,即使是战争、国内政治不安、恐怖行为、暴力犯罪等任何可能造成冲突的行为。中国作为联合国五常之一,1986年正式签署酷刑公约,但长期与其人道主义条款相违背。

现旅居美国的中国人权律师滕彪告诉本台,中共当局采用狱中酷刑和居住监控等综合手段严厉管控异议人士证明当局完全无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约束性。

“现在维权的风险非常非常大,当局对践踏法制、践踏人权也越来越肆无忌惮,也完全不在乎国际社会的压力。”

滕彪表示,当局将异议人士视为敌对分子和阶级敌人,一旦因政治原因被批捕判刑,该群体将长期生活在维稳部门的严格管控之下。一旦这些人有所动作,中国政府会对其再次判刑,甚至判重刑来进行惩罚。

“(袁奉初的狱中经历证明)完全是一种文革式、阶级斗争式的话语方式和对待方式。二次判刑、三次判刑的情况越来越多,当局好像要把这些异议人士赶尽杀绝。”

中国公民袁奉初(袁兵)(维权网)

中国公民袁奉初(袁兵)(维权网)

当局为维稳继续扩大律师打击面

中共当局出于维稳目的一再打压参与政治敏感案件的人权律师,压缩其职业和生存空间。近些年,当局将民事、刑事律师也纳入了管控范围。近日,安徽省高院以诈骗罪判处吕先三律师有期徒刑三年,此前一审时合肥市中院以相同罪名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

吕先三于2013年为小额信贷公司代理民事借贷纠纷,随后该公司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吕先三也被卷入其中。11月17日,吕先三的代理律师周泽、斯伟江发布公告称,吕先三案件中当局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证据,制造冤假错案,给全体律师正常执业带来深深的不安全感。

该匿名维权律师就吕先三案件表示,近些年中共当局在扫黑行动中取证非法或不足,强行立案结案,而为其代理的民事及刑事律师因通过正常辩护对公权力的非法滥权提出挑战,招致诬告和报复。

“很多涉黑案件证据不够,这些代理律师按照正常的职业规则和法律去辩护,而当局对这些律师的打压也更厉害了。”

他认为,吕先三一案二审量刑三年目前看来尚能接受。检察院三次未批捕,证明法院系统为其的抗争也不会小。该律师说,一审如果量刑三年尚可说司法体制还有曙光,但初次量刑高达十二年,说明体制内还能讲点良心的力量确实微乎其微。

转自:RFA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