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媒体工会去信林郑要求会面:撤销对港台蔡玉玲控罪

参与制作香港电台《铿锵集》节目两个有关元朗721事件专题报导的女编导蔡玉玲,日前因被指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罪名被高调逮捕控罪。对此,香港记者协会、摄影记者协会、港台工会等 8 个媒体工会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公开信,要求尽快会面商讨,指事件为业界带来寒蝉效应,担心记者追查真相有机会被捕入狱,要求港府尊重采访权、督促各部门开放查册,传媒可以新闻活动作申请原因,并撤销对蔡玉玲的控罪。

蔡玉玲遭到逮捕后被指她为节目申请车牌查册时涉嫌虚假陈述。她被控两项罪名,11月10日出庭。案件按控方要求押后至明年1月14日再审,以让警方完成调查,期间她获准继续保释。蔡玉玲向媒体表示,盼港台管理层表现出道德勇气 感谢各界支持。香港记协上周为声援蔡玉玲向港府申请举办仅限业内人士的游行最终被拒。对此,香港记协后表示极度失望,并指将透过其他途径,继续为蔡玉玲和业界发声及提供所需支援。

星期一公布的这8个媒体工会连署的公开信指出,蔡玉玲被捕令业界担忧,记者追查真相有机会“查册变入册”。林郑月娥多次公开表示维护新闻自由,尊重记者采访工作,港府亦强调资讯自由,记者查阅车辆、公司、婚姻、土地等资料作新闻用途由来以久,正正彰显香港是开放、资讯自由的社会,但目前多个部门的查册,都无列明新闻报道是其中一项目的,变相令查册做新闻有法律风险,正是业界对蔡玉玲案深感忧虑和困扰的原因。

公开信提到,近年多个港府部门以防止资料滥用为由收紧查册要求,例如运输署 2003 年以行政措施,规定车牌查册只能用于交通及运输事宜;2012 年政府提出修订《公司条例》,限制查阅公司董事完整身分证号码及住址,在新闻界强烈反弹下最终煞停。但到 2016 年,香港公司注册处又新增要求公众查册时必须申报目的;去年入境处亦修订要求查阅出世纸及结婚证书,必须获当事人授权或向入境主任申请,综合各政府部门明显收紧查册要求,但无增加便利传媒采访的选项。

公开信强调,“追查事件真相属传媒天职,过去不少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报道,包括政府高官僭建及选举舞弊等事件,均透过查册方式揭露,传媒透过查阅资料,是发挥第四权监察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过去鲜有听闻传媒滥用查册个案。”媒体工会最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港府恪守维护新闻自由、尊重采访权,推动资讯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政府督促各部门开放查册,传媒可以以新闻活动作为申请原因;三.警方检控蔡玉玲,并不符合公众利益,应撤销控罪。”公开信向林郑月娥表示,“我们欲紧急约见 阁下,期望能尽快与 阁下商讨,以释除业界的疑虑。”

转自:RFI

本文发布在 公民立场, 港版国安法.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