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授权港府绕过司法和法律程序DQ议员 4民主派议员随即被废

中国人大常委会就撤销香港立法会议员作出决定,订明寻求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等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行为的立法会议员,「一经依法认定」,即丧失议员资格。意味港府可以绕过立法会议事规则和法庭,褫夺议员资格。港府亦随即宣布,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及梁继昌等四名立法会议员丧失资格。

由于事出突然,正在举行的立法会例行大会亦须暂停,以便处理相关事宜。根据议事规则,经法庭裁定触犯刑期超过三个月的议员,定罪后也不会自动丧失议员资格,而须经由在席的三分之二议员投票通过,才可褫夺其议席。但现时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港府便绕过所有程序宣布四名在任议员丧失资格,立法会如何处理,有待商议。

19名立法会民主派议员日前已决定,若有任何一名议员被DQ(取消资格),便会总辞。而被取消资格的四名议员在获知人大决定后会见传媒,当中,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表示,对因服务港人而被取消资格,感到「只有光荣,绝无后悔」;而郭家麒则概叹,事件反映一国两制荡然无存,中国政府当年承诺的立法会全由民主选举产生,更是遥遥无期。

当初认同民主派延任的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在人大作出决定后改为支持议员总辞,他指出,当局取消议员资格本就是一件大事,更何况是无理地取消议员资格!他估计,未来民主派的路线会变得更困难。

一连两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今(11日)早结束,新华社于下午一时前获「授权发布」常委会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当中订明,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中国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即属不符合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的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议员资格。不过,决定并未对「依法认定」所须程序。

《决定》在没有解释理据的情况下指出,《决定》适用于原定今年9月6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况被裁定提名无效的当届议员,以及日后参选或当选议员。据此丧失议员资格者,由港府宣布。

港府随即在新华社发表《决定》后的八分钟发稿,指根据人大常委会上述《决定》,早前因常委会另一决定而接受延任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成员郭荣铿和郭家麒,以及「专业议政」议员梁继昌丧失议员资格。

港府的公布,未经刊宪,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比中国全国性法律还要直接和大权,因为后者尚须纳入附件三才由港府透过本地立法或空布后生效。

原订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共有12人被裁定提名资格无效而不能参选,全属民主派或本土派人士,当中包括上述四名立法会议员,但其中的黄之锋正就选举主任的行政裁决向法院提出上诉,杨岳桥等四人的提名资格是否属于「依法认定」,在法律上可能将有争议空间。

转自: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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