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猛烈抨击国安法损毁人权港府连夜反驳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于日前发表有关香港在“港版国安法”通过后的人权状况分析,批评特区政府借国安法滥捕及侵犯港人各项权利及自由,无视基本法列明港人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权利的保证。港府周五晚11时59分透过政府新闻处回应指,有关报告评论“偏颇”、抹黑香港国安法及香港人权状况,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反对”。广告

CECC4日发表报告指,特区政府无视基本法列明港人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权利的保证,并罗列多项罪证,证明港府侵犯港人的政治权利及集会自由、学术自由、介入私人检控等。报告指7.1国安法生效首天,警方就拘捕了370名参与游行的;以国安法检控最少10人;以言入罪拘捕钟翰林等4名前学生动源成员;并干预立法会选举,DQ了12名民主派参选人,理由是他们反对国安法,又以疫情为由推迟立法会选举一年,触发大批不满的市民在原定选举的9月6日上街抗议,结果再拘捕近300人。

报告又特别提到,警方在8月10日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父子、多名壹传媒高层、周庭及李宇轩等人;同日又大举派200名警员进入《苹果日报》大楼搜查,其间阻止多间传媒包括路透社、美联社、法新社等国际媒体进行采访。

报告同时提到有关当局以国安法通缉6名身在海外的港人,包括罗冠聪、黄台仰、郑文杰等;该次拘捕事件后,李宇轩与其他11名港人乘船离港往台湾寻求庇护,结果被大陆公安截获,至今被拘留深圳盐田看守所及拒绝家属委托律师求见。

报告指出,国安法实施后,政府直接及间接地收紧学校的言论自由及教科书内容,新版通识书删走有关“六四”、三权分立及普选权利等内容,又政治审查公共图书馆的书籍,包括将黄之锋与陈淑庄的著作下架。而港大亦在7月底解雇任教多年的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

此外,报告亦特别点名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指她介入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的两宗私人检控案件,包括检控一名向市民开枪的警员,及一名驾车撞向示威者的的士司机,主动介入撤回检控。

警方之后更拘捕许智峯及另一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原因是他们在去年7月的一次游行中担任警员与示威者之间的调解员。

至于DQ 12位民主派立会参选资格,港府称是执行和维护基本法,指支持港独、以民主自决或支持香港独立作为自决前途选项来处理香港体制,或寻求外国政府或政治组织干预香港事务人士“不可能真诚地拥护《基本法》”,故“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职责”,称港府“完全认同和支持”选举主任决定,“与剥夺市民自由和权利完全无关”。

港府声明又指,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且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一直致力维护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包括院校处理教职员的任免事宜的自主;又指学校及家长有共识希望校园“免受违法行为及政治干扰”,以保障学生福祉及安全,称教科书“准确、中肯”至关重要,又指有关教科书“专业谘询服务”属自愿性质,“不受政治干预”。

至于部份书籍在公共图书馆被下架,港府发言人强解是“检视它们是否符合香港的法例规定”,称香港公共图书馆是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所订原则为指引,“馆藏必须符合在香港实施的法律”,包括已生效的“港区国安法”。

就有关律政司介入私人检控案件方面,《裁判官条例》订明在裁判官席前审理的法律程序的任何阶段中,律政司司长可介入并接手进行有关法律程序,故不就个别案件评论,但重申律政司若认为私人检控没有合理定罪机会或构成滥用程序等,有责任介入并停止相关的法律程序。根据基本法第63条,律政司有宪制责任主管刑事检控。发言人最后指,特区政府“一直坚决维护并尊重新闻自由”,扬言香港新闻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转自: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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