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张桂祺(鲁扬)2020年5月1日被带走,5月13日被关进聊城市拘留所,5月18日被转入聊城市看守所,6月18日被逮捕。至今已近四个月。其间,聊城市公检法人员有一系列违法行为,对我们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侵害,请有权机关监督纠正,并依法惩处责任人员。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聊城市中级法院法官李令庆等非法剥夺辩护权。
8月13日,案件转入聊城市人民法院。9月3日,我和受托的北京陈智勇律师到达聊城市人民法院。9点半,打通承办法官李令庆电话后,律师在大门口向办公室有关人员递交了辩护手续,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等待。等了近一个小时,再次电话时,李法官告诉律师说要先见我,再见律师。我们又等了一个小时,其间多次电话进去,告诉我们等待。在等了两个小时后,我被通知进去,在审讯室见到了李令庆法官,他们将摄像头对着我并做笔录。他将一份有张桂祺签字的不要律师的声明给我看,强调说张桂祺不要律师,说他们自己会在司法局给张桂祺找一个律师作他的辩护人,接着将他们刚收的辩护手续材料推给我,让我带回去。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在押的,近亲属有权为他委托辩护人,作为妻子我为他委托律师合法且天经地义。我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依法会见他,听取他的意见,如果不满意,他有解除律师委托的权利。我为他委托律师的权利,和他要不要律师是两项权利,相互独立。其实李令庆等人是说张桂祺不要律师是借口,如果不要,你法院为什么要给他指派律师?其实他们是怕家人为他委托能依法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他们指派的律师是有罪辩护的律师,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5月13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派出所在送达拘留书,6月19日聊城市国保副支队长孟广民送逮捕书时告诉我张桂祺不要律师。我作为妻子,理解他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怕我无钱、没有能力请律师,怕给我添麻烦。但是,我作为他的妻子,有义务有权利为他请到我信任的律师。我已经为他委托了我信任的陈智勇律师,我相信他一定会接受。
在此情况下,我写信告诉张桂祺请好律师之事,但聊城市看守所既拒绝律师会见以告诉他此信息,又拒绝依法转交我给张桂祺写的信将信息告诉他,隐瞒消息欺骗他,让他误认为家人未帮他请律师。
二、剥夺律师依法会见张桂祺的权利
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有会见在押的张桂祺的权利。
2020年5月18日,陈智勇律师第一次要求会见被拒绝,办案的国保队长孟广民还拒绝依法向律师介绍案情,无视法律。
案件进入检察院程序后,8月4日,律师第二次要求会见,仍被聊城市看守所拒绝。理由是需得到聊城市检察院的同意书和出示有关检察官的工作证。而聊城市检察院公诉人石晓磊答复是,法律没有此项条文,检察院没有义务出具同意书和检察官的工作证。
聊城市看守所和聊城市检察院,隶属于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政党,作为同一案件的两个执法机关,互相推诿,故意制造互相矛盾的借口,连幼儿园孩子都看得出,这是无理可笑的阻挠与侵权行径。
9月4日,陈律师到聊城市看守所第三次要求会见,看守所再次拒绝,说张桂祺不要律师。陈律师说公安部等五部委规定,此种情形律师要求会见核实的,看守所应当安排。对方不予理睬,挂断电话。
三、剥夺我和张桂祺的通信权、会见权。
宪法以及看守所条例和实施办法都规定,任何人和在押人员都有通信权。2020年8月6日,我寄往聊城市看守所一封信给张桂祺。信中告诉他我为他请好了律师,请他不要担心费用,免除怕给我添麻烦的顾虑。并随信附了给聊城市看守所长和公安局长的信,希望他们依法转交。8月9日他们派人给我电话,拒绝转交信件,拒不安排我和他会见。
四、非法监听和监控我和女儿的手机,通过工作单位威胁我。
事件发生以来,我已经记不起有多少次被叫到校长办公室,在沉闷压抑的气氛里,听校长以关心的语气,而实质是在传达聊城市国保向校方传递的要求和压力,要求我不要和外界联系,不要和张桂祺的朋友联系,注意自己的言行,如果不当,会把我也看管和控制起来。在我接到有些媒体打来电话,并按事实回答了他们的问题之后(回答了张桂祺被捕的时间,证明确有此事),第二天,我就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校长说学校和教委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说我给学校领导、老师以及整个学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力,领导进退两难,要求我主动辞职。虽然辞职最后没有成为事实,但是工作氛围大不如以前。
其间,有一位国保队长带了记录员,以旧日文友的身份找到我,说与我进行私人性质的谈话。其间,他的一些资讯来自我女儿微信发给我的一张张桂祺留给朋友的私信图片。包括从校长的谈话讯息里,我得知那张他们监控得到的图片成为他们探测分析和办案的讯息。包括另外还有众多讯息,都表明他们在时刻监控我和女儿的微信活动。
我的所有电话联系和微信联系内容,全部在他们的监控之内,这个时间应该早在5月1日很久之前就开始了。我和女儿作为合法公民,长期以来,全部个人隐私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
四、控告之后的反应。
8月19日,我就聊城市看守所和聊城市公安局剥夺张桂祺通信权和律师会见权,向公安部等从上至下20个单位控诉和反应,目前,只在9月1日晚和9月2日中午收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一则热线回复短信说,已将来信材料转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请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9月6日,一则来自12309的短信说已将材料转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其余至今石沉大海,无人问津,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太多的公职人员和机关尸位素餐、玩忽职守。
张桂祺(鲁扬)的妻子:张英华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