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疫情日志两篇:我被约谈了

CDT编者按:新疆疫情再起,自媒体人张新民在自己的公众号文章《新疆疫情隔离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  记录了他所生活的城市克拉玛依居民被强制封门的情况,第二天他的麻烦就来了,被维稳干部约谈了《新疆疫情隔离后续:我这是被约谈了吗?》。现将这两篇日志放在一起发出。后一篇日志《新疆疫情隔离后续:我这是被约谈了吗?》已被删除。

8月28日 : 新疆疫情隔离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

昨天夜里快24点,社区群的管理人员转发了一条消息:“疫情防控已经到了最关键的地步,大家不要私自出门…..”今天早上9点多,我就被院子里的大嗓门吵醒,群里说大家都下去散步了。一个小时后,管理员说:“各位居民,现在出门,把门上的贴条全部撕掉吧。辛苦大家居家休息这么久了…..”可不吗,虽然克拉玛依一个肺炎患者也没有发现,但也是经历了33多天的居家隔离。

长久没有运动,下楼有点虚…..回头看到我的房门是这样的。这种管理形式是说:如果住户从里面推门出去,封条就掉下来了,那你就…..

我把它小心地揭下来,留作一个纪念!

以前垃圾都是志愿者帮忙丢的。今天一看,垃圾箱里已经一堆封条,还有整箱子的大乌苏。

单元门的外面,被凿了一个洞,插入了一根钢筋。这种管理形式要达到的效果是:住户即使从楼上下来,也不可能从里面推门出去。其实从8月1日,乌鲁木齐那边的单元门,就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方式:

我们小区是幸运的,同在克拉玛依的一个朋友所在的小区,今天依然没能下楼。他出去做核酸检测的时候,发现单元门是这样的:单元门的外面,被凿了一个洞,插入了一根钢筋。这种管理形式要达到的效果是:住户即使从楼上下来,也不可能从里面推门出去。其实从8月1日,乌鲁木齐那边的单元门,就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方式:

克拉玛依肯定也是吸取了乌鲁木齐经验,在一些小区采取这样的方式。从一开始,我就非常担心这种方式,会在出现紧急状况的时候,会出现可怕的状况:住家楼房,里面的电器、炉灶,都有可能引起火灾,而这种方式,会给火灾逃生造成极大的隐患。人们不该忘记“12.8”事件。这不仅仅是克拉玛依永远的痛,也是永远的耻辱: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发生恶性火灾事故,造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其中中小学生288人。

数年后的克拉玛依街头,看到一个“请让孩子们先走” 的标志牌,我觉得社会在进步了。事故发生后的数年里,我一直在友谊馆对面的楼里上班,每天都要对着那片废墟,最后那里变成一个铺满马赛克的广场,但依然化解不了莫名的悲痛。如果人们健忘,我就将发生火灾时候的网络视频截图发上来:

这张图片右面的座椅就是同学们的座位,左面那片光亮就是礼堂南侧靠近舞台的太平门。那片耀眼的光芒在大火发生的时候,是锁死的。

记者查看那个紧闭的铁门。

当时的锁一月疫情时,克拉玛依一些小区对有些住户采取了这样的隔离手段:

什么样的情况,才会采取这样的措施来规范人们的行动?我想起在我拍摄精神病专题的时候,病院也有2道紧缩的铁门。但铁门并不是从外面上锁,而是访客按门铃后,病房内的护士先透过一个小窗口观察,从里面开门。如果单从隔离手段来看,如今待遇还不如精神病人。不知道消防部门在这次疫情发生后,对这种封闭措施作何感想,但我们总不是总在出事之后,再去划归责任。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8月29日:新疆疫情隔离后续:我这是被约谈了吗?

夜里零点刚过,不停有人按我门铃。
“谁?”
“工作组的!”
一开门,进来了8条大汉。
我家客厅灯坏了,只有饭厅的灯亮着。逆光效果下,对面是一排黑压压的人墙。

昨天早上,有朋友给我微信说,有个公干的朋友托他转告我把那篇《新疆疫情隔离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文章删了,“别惹麻烦”。

那现在就是“麻烦来了”!

大家开门见山,维稳办领导问了这几点:
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的确没有开手机。工作岗位上的人要时刻保持手机处于通话状态,但是对于我这个从单位离岗歇业3年多的人来说,不开是因为不想接骗子电话,也因为我习惯在电脑上开着微信。
为什么反映问题不走常规手续?
:还要通过公司批准?
是的!
网络发文,本身就是正规渠道,要不你们怎么能知道的呢?
不行……
(别说我不知你们在哪里办公,我就是知道,也出不去小区门,办公室也没人吧……..)

我问:你们这里有没有负责安全的吗?我作为自媒体作者只想提醒,如果门封住人们会很难逃生。等到有人再因为火灾出事,你再去说封门的对错,那时候有用吗?不是经常在学习注意安全隐患,减少灾难事故发生吗?办公楼不也经常有消防警报演习吗?逃生标识、防火墙不到处都有吗?我觉得作为领导,应该在看到这个文章的时候,亲自去那些小区看看是否还立着钢筋,如果有,赶紧把它拔掉:解决问题,不是把提出问题的人先解决掉。毛泽东说:“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如果是张思德,肯定会去把门上的钢筋去掉,把门上的锁砸开的。

这时一直不吭声的一个小伙子说他是社区的。那种情况已经开始纠正,一直以来,社区也都在讨论各种措施和方式。

我说你能否写一下?我需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他说不行,我拿来纸笔记录了一下,请他签字,他也不签。

问其中一个人是什么部门的,他说他是专门管我们的。

我说你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你是在为人民服务,不是在“管”谁。如果你要拿这个态度,请现在就离开,这是我家,我不欢迎你。

空气有点僵,大家嗓门都很高……….这时候又进来2名民警。 我说你们要不再走,我跟你们走。

还没等我穿上鞋子,一群人扑扑腾腾下楼走了,只剩2名民警和一名社区干部。
这时大个子民警开始看我的文章,我们开始一段段核对这篇文章里提到的细节。
他说自媒体发文并不就是犯法。至于单位认为是否违规,他们不清楚。
关于该不该用“12.8”的例子,他说自己也是一名火灾的幸存者,当时从2楼跳下来的逃生的7人之一,全班一共有42人在里面。

关于用精神病和隔离的人来对比是否恰当,我认为关于精神病人我有详尽的阐述。我是在说明:就算是精神病人,从外面锁起来也是不合法的。

门上上锁的照片,另外一名民警说,他见到过,的确是有这样的情况。

关于插钢筋使用的图片来源。这点我要为图片提供者保密,也有证据证明图片不是伪造的。警察和社区的同志听说是那个小区后,说那里是个特例,他们目前不了解那里的情况。

社区的同志说,目前所有小区这种情况已经杜绝,如果有需要,明天可以带我去实地了解情况。

警察同志说,这么做的理由,说因为当初疫情开始的时候,压力很大。乌鲁木齐从克拉玛依的交互人流量(大概就是这个词)有3万之多。夜里4点多,还有人在外面走动。封闭难度很大,细节很多。但是他在未经过领导批准时,目前不能为我提供图片。

社区同志介绍的情况是,一直都有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单元门外执勤。但目前也不能提供图片,他们明天会讨论一下。

目前,我的上篇文章没有必要删除。等有了更多的资料,也许有必要再发一篇图文。

他们走的时候,已经快深夜2点。躺在床上,我很久不能入睡。

掐指一算,刚才的“聚集”是12人,已经算“非法”了吧?好在大家都带着口罩。

昨天看到一句话:人生最大的自由是叙事自由。换句话说,只要自己还想拥有自由,谁又能让你不自由呢?

转自:中国数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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