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武汉中院涉侵权行为 三名新冠受害家属联名申请检察监督

周一(17日)上午9点多,中国新冠受害者家属追责索赔第一案的原告张海将一份他和另外两名受害家属徐敏、赵蕾联名的《对武汉中院不予立案履行法律监督申请书》(以下简称《监督申请书》)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武汉市检察院专门受理控告和申诉的第九检察部。

在此之前,张海曾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不按照《行政诉讼法》登记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等非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申请,但没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应,无奈下,张海起诉至湖北省高院。

张海随后得知同样作为追责索赔的新冠受害者家属徐敏、赵蕾也被电话口头通知不予立案。张海表示,此前得知原告徐敏的案子被武汉中院口头通知说不立案,法院要把起诉材料退回去,后来又听说另一个原告赵蕾在8月14日也接到武汉中院电话告知不予立案。

张海说:「武汉中院知法犯法,不想给我们受害者一个说理的地方,我们遭遇类似,干脆一起投诉它,否则法院不就是个摆设吗?」「我不相信武汉中院的工作人员能一直肆意违法,希望检察院或者上级法院能够有所作为。」

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合作方杨占青指出,除了这三名受害者家属外,还有一位受害者家属也被武汉中院口头告知不立案,法院的做法明显不是个别工作人员非法办案的问题,应该是武汉中院对类似案件的统一处理要求,为原告设置人为障碍,明显侵犯原告起诉权利。

杨占青说:「受政府控制的法院不可能偏向原告,法院不立案,实际上就说明法院也承认政府理亏,才不给原告诉求表达机会。作为原告,若不放弃维权,只能顶著压力,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诉求才有可能实现诉求。」

转自: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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