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人权活动人士朱承志被羁押逾两年后获刑三年六个月(附判决书)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8月7日报道:著名人权活动人士朱承志被指控寻衅滋事罪一案今天上午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宣判,朱承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至2022年1月26日。朱承志本人当庭表示上诉。

朱承志 “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指控的“罪证”包括:朱承志自2010年以来通过推特及脸书大量散布有损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实则是对有关社会热点人权侵权案件的评论及声援),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其中包括:一、2010年3月以来,朱承志利用推特账号发布了“猴年马月独裁倒台”、“暴政、暴行正在进行”、“中国梦=白日梦=入坑梦”的言论或图片。朱承志的推文数量达50000余条,关注者达30000余人,其中被指“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140余条,累计被转发710余次,累计被点赞1290余次”;二、2014年以来,朱承志利用脸书账号发布了“权利衣冠楚楚,而法律衣不遮体,这就是中国人权的现状”、“讽刺中国梦”、“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等虚假言论或图片。朱承志的Facebook好友数量达3000余人,发布“直接攻击我国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的虚假信息达50余条,累计被转发40余次,累计被点赞150余次”;三、朱承志利用上述其在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注册的账号,恶意炒作“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国内重大事件。

1950年出生的朱承志,湖南邵阳籍维权人士,因数年来参与维权活动,长期受到监控。更因为关注坐牢20余年刚出狱的李旺阳并协助为李旺阳录制采访视频而受到当局的打压,因拒绝在“不再关注李旺阳死亡事件保证书”上签字,于2012年6月被湖南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刑事拘留,并于同年7月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直到半年后取保候审获释。此后,朱承志因参与公民维权活动遭到多次拘押。

朱承志于2018年4月29日在苏州被抓捕后,先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届满之时再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随后罪名再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在被关押的一年多时间朱承志都被禁止律师会见,遭受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及强迫失踪。案件自2019年8月20日庭审后至今方宣判。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朱承志户籍地在湖南省邵阳市,长期居住地在云南,从法律界定看,江苏省各级“公检法”无权管辖朱承志网上言论涉“寻衅滋事”一案,除非是由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分别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作了指定管辖。但是,一起“寻衅滋事”案要由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来指定管辖,实属罕见。

朱承志在庭审时曾说:我早已做好随时被独裁政权囚禁、审判的准备。所有的若难不能阻断我和我的朋友们对自由民主的追求。我相信,距离把独裁者押上历史审判台接受普罗大众审判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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