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匡政:不要在养老时节剥夺民众

两则与养老有关的新闻,再度把养老制度改革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人社部称,有关养老保险改革顶层设计的研究工作已进入到制定实施方案的阶段,预计年内出台,明年将开始陆续实施。此次改革方案覆盖了公务员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内的人群。据说改革方向大致为: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等。

中国保监会最近公布了“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将广州、北京、上海、武汉都定为首批“以房养老”的试点城市。有网站调查显示,有九成网友认为“以房养老”荒唐。因为“以房养老”的抵押双方,总是存在利益冲突问题,估价多了,保险公司不干;估价少了,老人利益受损。如何监管又成了新的问题,操作不当,极可能被视为对老人最后的“敲骨吸髓”。

用养老保险解决劳动者的老有所养,是现代国家通行的福利原则。因政治和文化认知的不同,各国奉行的养老政策有很大差别。北欧国家注重公民的平等权利,养老保险成为平等分配给民众的福利,政府通过法律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几乎包揽了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的所有福利。这种福利制度能给社会带来稳定,但如经济发展过缓,也会成为国家的包袱,极易引发财政危机。

美国强调自由竞争,社会福利也主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它的养老政策总体落后于欧洲国家,由于政府介入程度较低,导致养老资金供给不足,分配的高低悬殊也很明显。德国和英国的养老制度介于北欧和美国之间,英国养老保险主要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德国则注重平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调公民对社会贡献的大小,福利与个人的社会贡献成正比。

除了北欧国家的高福利外,这些国家的养老政策,虽名称细节不同,但总体说来,都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强制的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民众养老的最后防线;第二块是补充性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它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美国的企业年金市场目前发展得最大,它不仅为美国国民提供了来自政府福利以外的补充福利,还为政府分担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责任,成为美国社保体系市场化的主要物质基础。第三块就是个人储蓄与商业保险,是个人想维持更高的退休生活标准的一种选择。

各国规定各不相同,但在基本养老保险这部分,都是以公平作为政策制定目标的,这是国家养老保障的福利本质所决定的。无论何种社会形态,国家提供给社会成员的公共服务和福利,都应当是均等的,因为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重大的公共服务,从制度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感,就会造成其他群体的被剥夺感,最终造成社会群体的撕裂,影响社会稳定。

像目前大陆的基本养老金,最高和最低相差近50倍,就属于显失公平。在基本养老金方面,不患寡而患不均,国家福利制度理应让国民享有平等待遇,这是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日渐高涨的根本原因。当这种双轨制引发的社会矛盾,从隐性转化为显性时,如何避免其巨大的负面影响,就成为关键。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不及时解决历史遗留的矛盾,又会有新的社会矛盾凸显,最终带来执政者的被动。

对补充性的企业年金,大陆前几年虽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但迄今为止,这种补充养老险的企业参与率才1%,参保人数也只占就业人口的1.6% ,主要分布在电力、石油、金融、交通、通讯等垄断行业。前些年,曝出的新华人寿前总裁孙兵每月养老金高达9.28万元,就是该企业为数十名高管购买的补充养老险。显然,这种高额养老保险绝非孤例,而是很多垄断企业畸形高福利的常态。

这些垄断国企的天价薪酬与养老金,常与绩效考核无关,企业业绩在与下滑,企业主管的福利薪酬却在疯狂上涨。天价企业年金的背后,实质是在侵吞国有资产。这类国企往往通过垄断和政策优惠获得经济效益,高管既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职务,也更不是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获得高薪与高额福利。

大量民企和普通国企没有企业年金,也是导致养老金高低差距过大的原因。基本养老金过低,企业年金缺失,使大量从企业退休的普通民众,难以靠基本养老金安度晚年,这肯定是社会保障制的失责。老百姓不敢消费,很大原因是担心养老问题。如何改变企业年金“富人独享”的现状,对改变养老金贫富悬殊过大,同样重要。

企业年金是非强制性的补充养老保险,除非国家针对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税收优惠,否则在基本养老缴费比例过高的今天,想吸引中小企业自愿参与,可谓难上加难。如今,收入分配的改革已成中共主要改革目标,但垄断国企与其他行业的收入差距,已成为分配失衡和伤害社会正义的主要因素之一。不改变垄断国企业高福利的制度基因,使其公正透明,与社会贡献挂钩,就难以遏制养老金悬殊过大的情形。垄断国企业不让利社会,也无法弥补大陆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大缺口。

此外,政府与事业单位在养老方面的超国民待遇,应当说已成为当下必改的内容。政府、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纳任何费用,领取的养老金替代率却高达80%,且由国家财政列支。 6年多前,就说要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但至今所谓的试点省市却毫无进展。这种养老的制度性身份歧视,显然会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判断。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近2亿。希望这次人社部对养老改革方案出台的表态,不要中途流产。如果再不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民众对养老公平权利的诉求,只会演变为更大的社会危机。让不同体制、不同身份的劳动者,在同一平台上共享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障,这是消除社会弱势群体被剥夺心理的唯一办法。

对这样的改革,宜早不宜迟,修修补补不如一步改革到位。拖得越久,越易加重民众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到民意撕裂之日被动地改,不如主动地改。

(据2014年6月30日微信公号“下里巴人”)

本文发布在 公民立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