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对香港记者意味着什么?

记者无疆界德国分部负责人米尔(Christian Mihr)表示,国家安全法将让中国政权能够在合法的表象之下对不受其欢迎的香港记者进行恐吓和惩罚。”在中国被逮捕的114名媒体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因为所谓的违反国家安全罪名而入狱的。”

据香港记者协会6月18日公布的一项调查,98%的受访记者反对”港区国安法”。八成以上担心”人身安全受威胁”,并认为该法通过后,媒体自我审查将”更严重”。

记者无疆界在6月29日的最新报告中梳理国安法中四个罪名对香港记者可能带来的风险:

  • 恐怖主义

报告指出,北京对该罪名的诠释将任何”被视为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囊括在内,并时常与”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叛国”罪名结合在一起。至少7名中国媒体从业人员目前因”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系狱,其中包括瑞典书商桂敏海。

报告称,对香港媒体从业人员而言:由于中国政权及香港特首将民主运动称为”恐怖主义”,因此,国安法之下对示威活动的报道可能会被当作恐怖活动。与此同时,对中国及香港政府代表的某些信息的曝光,可能会视为”泄露国家机密”。

  • 分裂国家

报告指出,北京经常将分裂国家与分离主义视为同等。包括那些倡导地区文化和语言、如藏语、维语的个人和团体也受到煽动分裂的罪名判决。在中国,维吾尔人在新疆受到压迫的背景下,至少有70名媒体从业人员目前因分裂国家的相关罪名系狱。哈维尔人权奖和萨哈罗夫奖得主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2014年因分裂国家被判终身监禁。

对香港记者而言,撰写与香港文化身份认同有关的文章,或者采访某位支持香港独立人士,也可能受到分裂国家的罪名指控。金融时报记者马凯(Victor Mallet)作为外国记协副主席邀请一位支持香港独立的政党人士出席活动后,2018年10月被拒绝入境香港。

  • 颠覆国家政权

报告指出,在中国大陆,这一罪名时常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列。被告人还被指控”寻衅滋事”和”散播谣言”。在中国,至少有24名媒体从业人员因被控”寻衅滋事”、”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系狱。曾批评官员腐败的网络活动人士吴淦2017年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背叛8年监禁。

对香港记者而言,引述支持独立的活动人士的话,可能会受到”煽动”的起诉。而发表批评中国政府评论的报章,则可能受到惩罚。香港电台被停播的”头条新闻”倘若在国安法之下,也可能受到类似的指责。

  • 外国干预

报告指出,自今年年初以来,已有16家美国大媒体的通讯员在所谓对美国政府的”报复行动”中被驱逐出中国。

对香港媒体从业人员而言,国际传媒的通讯员或工作人员以及其消息源,可能受到指控,服务于外国势力,并受到监控、恐吓和暴力对待。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曾在今年初的一次采访中暗示外国媒体对香港的报道角色可疑。

担心出现寒蝉效应

据香港01上月报道,香港记协6月18日公布的调查中,71-93%的受访记者表示,国安法通过后,媒体会因报道敏感题目而受政治打压(93.3%)、记者人身安全受威胁(90.7%)、媒体不敢报道被指港独、台独或新疆等敏感题目(87.3%)、媒体减少报道港独、台独、新疆等敏感题目(71.3%)。

香港记协主席杨健兴6月18日向香港01表示,国安法通过后对记者会带来实质的影响以及心理上的威胁;行业会猜度底线,自由空间萎缩;如游行时拍到敏感口号,是否使用会更小心。他也举例说,此前港台时事节目采访世卫助理总干事,记者问是否会重新考虑让台湾成为世卫成员,结果被政府批评有违一个中国原则。

转自: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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