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停止酷刑迫害 还所有良心犯自由

6月26日是“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旨在纪念198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1987年6月26日生效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全名为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这是一部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与发生。“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的宗旨是“对酷刑受害者及家庭和群体遭受的苦难表示关注,并以集体的名义重申对酷刑及种种残酷、非人道和有辱人格处罚的谴责。”

中国政府虽然早在1986年12月12日就签署并于1988年10月4日批准加入了该公约,然而,针对公民尤其是良心犯的酷刑并没有就此停止,从孙志刚事件到雷洋事件等等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个案,到对良心犯普遍施行的酷刑,尤其是近年来针对人权捍卫者的酷刑残害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日前,出狱不久的709涉案人权律师王全璋披露了他在被羁押期间遭受的酷刑折磨,其中包括24小时不间断受到2名武警的监视、被禁止睡觉、被逼举起双手指向空中罚站长达15个小时之久、被辱骂成“判徒”、被连续打耳光数小时,等等。当王全璋质问法官时还被“像猪一样按倒在地”,当他表示要上诉时,更被威胁要将其刑期延长至8年。在被单独囚禁与世隔绝的三年多时间里,王全璋不仅从肉体上更从精神上遭受了严重的酷刑折磨,即使刑满出狱,酷刑留下的创伤仍无法很快愈合。

近年来中共当局对良心犯的迫害已经有了一整套系统的、针对性的酷刑手段。比如长时间的强迫失踪及秘密关押,刑讯逼供强迫当事人“自证其罪”,禁止律师会见剥夺当事人的司法救济权,株连家属威逼当事人及家属噤声,等等。在实施的过程中,殴打、饿饭、剥夺睡眠、不提供饮用水、长时间审讯、关禁闭室、戴死刑犯刑具等惩罚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此外各看守所、监狱更有五花八门的刑囚惩治术语。更可怕的是,多数良心犯遭受酷刑时外界根本就无从获知消息。其中有为了阻断外界的关注,中共对判重刑12年的黄琦进行消息封锁,并不惜软禁其身患绝症的耄耋老母亲。

【禁止酷刑公约】明文禁止酷刑,明确了各缔约国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酷刑的行为发生,这种禁止“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可以将酷刑正当化,所谓的上级官员或是政府当局的命令也不能成为施行酷刑的理由。并将酷刑定义为刑事犯罪,经常或广泛地施加酷刑的作法构成危害人类罪,酷刑受到绝对禁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为其辩护。

显然,中国政府已经批准并加入了【禁止酷刑公约】,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严守公约之条款。

就在今天,仍有大批的良心犯正在忍受着酷刑折磨或者面临着酷刑的危险。在中共的监狱里,仍囚禁着王炳章、胡石根、陈西、伊力哈木、秦永敏、李铁、黄琦、王怡、刘飞跃、伊力哈木、吴淦、张海涛、高智晟、沈良庆、周维林、陈玫、蔡伟、程渊、刘永泽、吴葛剑雄、陈秋实、方斌、郭泉、陈建芳、朱承志、许志永、丁家喜……等一大批坚守良知、追求正义的良心犯!

在“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中国公民运动网强烈要求中国政府:

一、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酷刑,并对酷刑受害者给予国家赔偿;

二、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释放一切因思想、良心、信仰而被囚禁的良心人士;

三、追究酷刑实施者的法律责任,严禁酷刑在任何一位公民的身上重演。

中国公民运动网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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