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访人员李会民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李会民,女,出生日期:1960年1月7日户籍地:河北省固安县固安镇新中街123排6号身份证号:230207196001070621

上访原因:2005年,李会民响应政府植树造林美化固安的号召,在自家地里种上了349颗杨树。2008年村书记刘金强在李会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给了他的堂兄刘金宝,并盗卖了李会民家的树。李会民向派出所求助无果,直到刘金宝在李会民家的地里盖上房子也没人制止。李会民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刘金宝拆除违法建筑,但其一直没有拆除,造成李会民上访。

维权历程:2010年9月15日因砸警车玻璃被固安县警方行政拘留12日。2010年12月2日因在国家信访局摔碎汽油瓶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取保候审。2011年1月14日因把随身携带的汽油摔在被关押的宾馆地上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5日。2011年1月28日被固安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2011年2月11日因到中南海上访被廊坊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教1年。2012年1月期满释放。2014年2月6日因到中南海上访被固安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4年3月24日因到中南海上访被固安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4年4月1日因到中南海上访被固安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4年10月21日被固安警方行政拘留8天。2014年11月7日被固安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4年7月29日因到中南海周边上访被固安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4月29日因上访被行政拘留10天。2016年7月11日被固安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7 年9 月8 日被固安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 年5 个月,2017 年12 月10 日刑满释放。上访期间还被非法拘禁,被旅游。

酷刑迫害:在廊坊市拘留所时给所长反映病情,并要热水,引发争执,手脚都被拷了起来。几个小时后同监室的人看到李会民病情严重,意识模糊,向所领导求情,所里在李会民意识模糊的情况下逼迫她签字认错后,才给打开手铐、脚镣。从此再没给过她热水,下身也只能用米汤清洗。她自进廊坊市看守所就被戴上手铐脚镣了,管教说是政府让这么做得,给她站的地方很小,动弹不方便。由于带着刑拘去厕所也不方便,为了少上厕所,吃饭时连汤她都不敢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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