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访人员李洪升一家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李洪升,男,出生日期:1971年1月22日,住址:山东省威海乳山市黎明花园小区5号楼4单元608室,身份证号:370630197101220050;孙小妮,女(李洪升之妻);李镇安,男(李洪升之父);张少梅,女(李洪升之母)

上访原因:李洪升夫妇经营着一家鞋店,2010年6月2日和找到他店里来的同行王磊夫妻等4人发生打斗冲突,孙小妮被打伤住院40多天。

事情发生后李洪升向商业街派出所报案,警方不予处理。后警方出具了王磊鼻梁骨断裂的鉴定,2011 年 12 月 28 日乳山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洪升有期徒刑7个月。李洪升认为警方与法院枉法办案,出狱之后,其夫妇二人被迫上访维权。

李洪升维权历程:2014年9月19日因在北京朝阳区联合国开发署门前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天。

2014年9月30日因在天安门抛洒传单被北京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1月21日因在中南海周边上访被乳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3月10日因同样原因被乳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3月29日被乳山市公安局以相同原因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8月7日因打横幅、喊口号等等维权行为被乳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5月20日被山东省乳山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6 年 11 月 9 日,经山东省威海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改判为有期徒刑 3 年 9 个月,2019 年 5 月 6 日刑满释放。

山东省乳山市法院2016年5月20日出具的判决书中显示:李洪升在申诉过程中及申诉被驳回后,为制造影响和发泄不满,采用过激方式滋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犯罪情节恶劣,应依法惩处。

酷刑迫害:李洪升在威海市监狱服刑期间于2017年8月25日至11月13日被严管。严管期间的9月9日被一罪犯从背后偷袭,用钝器猛砸李洪升后脑,致使李洪升当场昏死过去。但监狱方却只给他做了简单的伤口缝合,在后脑部留下二条伤疤,还留下了经常头疼、头晕、恶心无力等后遗症。在接近零下10度的极寒天气中被关在监室外受冻,不允许活动。这期间他还遭受挨饿等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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