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监察委3月19日公布关于李文亮的调查通报。李文亮医生因向亲友转发武肺信息,今年1月初,遭公安训诫并被央视“示众”。他在一线感染武肺(covid-19),于2月7日病逝,引发民众对他的同情和对当局隐瞒病情的强烈不满,要求当局调查…
国家监察委的通报在介绍警方对李文亮的训诫处置时表示,警方是依照“武汉市防控工作安排、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市卫健委情况通报对网上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的规定”而做的。调查组建议撤销对李文亮的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但该通报未对造成李文亮悲剧的上述规定,提出任何质疑。也就是说,李文亮的遭遇还有可能重演,民众也有可能再受蒙骗。
此外,中国国家检查委的通报,没有提及最初向李文亮等八名医生透露信息的“发哨人”艾芬医生和其他7名被训诫的医生的命运。艾芬医生因透露疫情,而受到上级严厉训斥。
据国家监察委的通报介绍:李文亮,男,满族,1985年10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于2020年2月7日不幸去世,生前系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师。
据该通报介绍:2019年12月,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等陆续收治了一些不明原因肺炎病人。12月27日,湖北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主任张继先向医院报告了其接诊3例不明原因肺炎患者情况,医院将此情况上报武汉市江汉区疾控中心。当天,武汉市疾控中心安排给此3例病人做了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12月29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又报告4例来自华南海鲜市场的同类病例。武汉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调查,当晚将相关病人转诊至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武汉市卫健委于12月30日在系统内发布《关于报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况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该两份通知分别于当天15时22分和19时许被人上传到互联网上。
2019年12月30日17时,李文亮医生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转发到“武汉大学临床04级”群。写了“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等文字信息和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18时42分,他又在该群发布“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同时,类似信息也出现在其他微信群中。被人上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两份部门文件,与李文亮医生等人转发、发布的信息,引发关注和讨论。
2019年12月31日13时38分,武汉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说,“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并称“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置。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谈话人员现场作了笔录。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实际上,徐某未参加谈话。
2019年12月31日上午,武汉市中心医院“有关领导”和李文亮医生进行了谈话。李文亮医生在谈话中表示,他把未经核实的有关SARS等信息转发到同学群中,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医院让李文亮医生写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在感染生病住院前,其一直在眼科医师岗位照常工作。
2020年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1月12日入住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病房,1月14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三病区,1月23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2月7日不幸去世。
2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开始发热,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月12日李文亮在武汉市中心医院住院,诊断为右眼急性结膜炎、肺部感染。1月14日,李文亮双肺感染加重,转入呼吸三区单间隔离,组织专人轮班护理,即时监测血氧饱和度、心率、血压,给予呼吸支持和抗病毒、抗感染、化痰、护胃等对症支持治疗,使用激素和丙种球蛋白。1月15日至1月18日,根据李文亮医生的病情,主诊医生适时调整有关药物和治疗方式。
1月19日,李文亮医生间断发热。下午,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新冠肺炎院内医疗救治专家组长查看李文亮医生病情,提出治疗意见。当晚,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教授、武汉市新冠肺炎救治专家组组长为李文亮医生会诊。
1月20日至22日,李文亮医生没有发热,但喘气症状仍然较重。1月15日、19日、20日、21日,新冠肺炎院内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等院内专家多次查看李文亮医生病情并提出诊疗意见。
1月22日23时50分许,李文亮医生如厕后出现喘气、呼吸困难等症状,血氧饱和度下降至88%,于1月23日凌晨3时30分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先后两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为阴性,第二次为阳性。1月31日,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1月31日至2月3日,李文亮医生无发热,呼吸急促有一定缓解,但精神、食欲欠佳。2月4日中午,出现呕吐,咳嗽频繁,伴喘息加重,经治疗后症状缓解。2月5日,李文亮医生无发热,但静息状态下仍有喘息、气促,床边胸片提示右侧肺炎加重。2月6日,李文亮医生肺部病变严重,病情有恶化风险。院内专家组会诊,建议转到条件更专业的后湖院区,征得李文亮及家属同意后,于18时55分许,转到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
2月6日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按压”。21时30分,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并给予积极药物复苏。22时40分许,使用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的ECMO(体外膜肺氧合机,俗称“人工肺”)对李文亮医生进行治疗。经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协和医院专家赶到抢救现场。2月7日凌晨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组织抢救的医生说,“李文亮医生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没有想其他任何因素,就是想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医生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医生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据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讲,从李文亮医生病案看,医院治疗比较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医生或其家属意见。
李文亮医生不幸去世后,武汉市中心医院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抚恤、善后。2月7日下午,市中心医院领导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进行休养。
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已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根据有关规定,已全额发放“工亡补助金”,核发了“丧葬补助金”。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医生家属赔付了捐赠保险(针对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医生及其家属捐款,武汉红十字会收到定向爱心捐款均转交李文亮医生的家属。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健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其中有李文亮医生。
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转自:R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