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宝华,男,出生日期:1939年8月1日户籍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办事处邹家村委江墅村72号身份证号:320421193908018211姓名:刘勤凤,女(姚宝华之妻)出生日期:1940年7月25日身份证号:320411194007251624姓名:姚纳新,男,(姚宝华之子)出生日期:1968年9月5日身份证号:321001196809053058姓名:姚钦,女(姚宝华之女)
上访原因:2002年开始,常州市政府以建设开发区为由征用村民土地兴建大批商品房。因征地部门缺乏相关征用手续和补偿额度偏低,姚宝华开始带领村民维权。2012年,姚宝华家因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无法与开发商达成共识,遭到恐吓、威胁而持续上访维权。2020年2月4日,姚宝华因病离世,享年82岁。
姚宝华维权历程:2004年9月29日因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被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行政拘留15天。2006年9月6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劳教1年3个月,2007年11月7日劳教期满释放。2012年12月31日被刑拘,2013年2月7日被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取保候审。2013年11月29日被逮捕,同年12月14日被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取保候审。2014年3月14日被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6月23日姚宝华在判决生效后仍向常州市中级法院申诉,被收押进看守所,随后送到江苏省溧阳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姚宝华被查出患有前列腺癌、膀胱癌再被送进医院做手术治疗,出院后回到监狱继续服刑。
2015年4月3日因病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交由钟楼区司法局北港街道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2019年4月17日姚宝华收到江苏溧阳监狱的“释放证明书”和常州钟楼区司法局的“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据悉,姚宝华之前曾被4次刑拘。
刘勤凤维权历程:2007年9月30日被以办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2013年1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3月14日被钟楼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4年1月10日,钟楼区法院变更刘勤凤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
姚纳新维权历程:2012年12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3月14日被钟楼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姚纳新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4年5月22日,姚纳新被送入江苏省粟阳监狱服刑,2015年12月21日刑满出狱。
姚钦维权历程:2012年12月24日因同一事件被刑拘,关押37天释放。
钟楼区法院 2014年3月14日开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中称,被告人姚宝华、刘勤凤、姚纳新以获得非法收入为目的,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以征地不合法、补偿不到位、安置不合理为借口,采用阻碍施工的方法,使开发商蒙受停工损失,迫使与其无利益关联的开发商与其进行交涉,强行索取开发商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