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刘喜珍自述新余案前的遭遇

2014年6月19日、江西新余渝水区法院对刘萍、魏忠平、李思华、开庭“宣判”,就在开庭前17日晚、我和我丈夫黄慧敏在街上散步、在回家的路上、突然窜出—伙人(新钢中冶环保公司的付小刚、付经理周红兵、赖卫国,等等)不由分说,先控制黄慧敏,然后,强行粗暴把我拖入早已在路边等候的—辆车内,车子行使到新钢中冶环保公司,把我反锁在—间办公室,任由你声嘶力竭的喊叫,绝望,愤怒的我砸窗户,想逃离黑监狱,随即,恼羞成怒的国宝王英明冲进来,对着我的脸用拳头猛击,瞬间,鲜血浸透了我的前衣胸,打伤后,我质问袁河分局副局长汪剑云,为什么非法关押我,他轻松的说道:“你可以去告我呀“并让我做选择题,是愿意拘留—个月,还是去新余仙女湖的名人岛,伤口疼痛的我,又—次被他们非法关押了两天,在即将放我回家的头天晚上,它们假惺惺的买了—套衣服,让我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因为天气炎热,前胸沾满血迹的衣服味道难闻,毫无防备的我,就真的换上了它们买的衣服,我把带血的衣服小心翼翼的用毛巾裹藏好,没想到卑鄙无耻的它们,趁我上厕所的时候,竟然把血衣清洗干净,它们以为这样,就能洗清土匪的本性,就能洗清它们的罪恶,王英明们,看看那些打手们的下场,难道你们比文强、王立军还牛逼?如果继续作恶多端,他们的下场就是你们的下场,我等的到!
一——江西新余刘喜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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