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维权人士李延香因进京上访被判刑两年六个月今出狱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1月27日报道:今天上午,因在中共十九大期间进京上访而被控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六个月的山东平度访民李延香刑满释放,她的丈夫李洪财昨天就到了济南等候,今天上午八点半在济南女子监狱顺利接到李延香,并带她回家。据本网了解,由于在关押期间不服当地公检法部门栽赃陷害,李延香曾进行长达数月的绝食抗争,再加上受到看守所管理人员打击迫害酷刑虐待,李延香目前身体状况很差,急需治疗休养。

据悉,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和李宗英、孙淑等维权人士在北京路过天安门时便被北京警察拦截,在检查了她们的身份证后便被送到关押访民的久敬庄。8月17日,地方截访人员将她3人截回后各自拘留10天。8月26日,李延香丈夫李洪财收到山东平度市古岘镇派出所的通知,被告知李延香已于8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羁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李宗英、孙淑则于8月27日获释。

随后李延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在关押期间,由于不服当地公检法部门对自己的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李延香曾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绝食抗议,一度导致无法进食生命垂危,家属和朋友都很担心。2018年1月25日李延香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宋玉生为李延香作了无罪辩护,但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宋玉生律师相继在2月8、9日收到了来自山东平度法院的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后被送往济南女子监狱服刑。

山东平度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李延香涉嫌寻衅滋事罪,是以2015年4月13日李延香到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联合国开发署门前“非正常上访”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当时李延香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五日,但起诉书指在被行政处罚后,李延香“不思悔改”,仍然先后于2016年1月4日、2016年2月7日至2月12日和2017年8月16日七次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或天安门“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其中,2016年1月4日,李延香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时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1次,次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2月7日到2月12日期间,李延香因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7次,2016年3月13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7年8月16日,李延香到北京市天安门“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送久敬庄分流中心,次日被平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对此检查院认为李延香多次到北京市重要地区上访、滋事,遂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而李延香却认为公诉方对自己的指控是错误的,自己没有“非法上访”,公诉方适用法律错误,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李延香辩护律师宋玉生认为,本案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合议庭应当依法作出李延香无罪的判决。

尽管李延香坚称自己无罪,曾为此绝食抗争两个多月,辩护律师宋玉生为其作的无罪辩护词符合情、理、法,但两周过后,平度市法院仍判李延香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李延香获刑两年零六个月。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宋律师无奈地用简短的两句话表示:李延香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法院涉嫌违法裁判。

李延香,女,1970年生,平度市古岘镇岩山头村村民,初中文化程度。从2011年开始在即墨市大信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的《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贵重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因此遭到多次绑架、拘留和非法拘禁,还曾被截访人员装到麻袋里扔到河中,后被路人发现获救。

李延香在经历了几年的为私有财产维权,已成为走向公共维权的街头人权捍卫者,她曾参与过2014年苏州抗强拆手刃四个黑社会成员的范木根案的庭审围观;山东潍坊抗强拆手刃两个黑社会成员的丁汉忠案;赴庆安徐纯合被枪杀问责第一梯队成员,后被治安拘留十天;潍坊案十七人之一,后被关押一个月。曾参与了北京浦志强案开庭等多次街头围观声援良心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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