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中国律师之友”: 刑拘常伯阳违反联合国准则

“中国律师常伯阳于5月27日从家中被警方带走传唤,并被刑拘超过两星期。至今,代理律师仍无法依法会见常律师。常律师应被立即释放。”一家美国纽约的组织“中国律师之友”表示。常伯阳律师是一名来自河南郑州的受人尊敬的公益律师。他多年来为农村妇女、农民工、艾滋病毒携带者等弱势群体代理诉讼。为了阻止常律师为当事人进行代理而指控他,这有违国际准则中保护律师独立性的原则。

据美联社北京报道,常律师多次要求会见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拘留的当事人,随后他自己也被警方传唤,并被以同样的罪名拘留。常律师的家属5月29日收到了正式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在常律师被刑拘后,有许多律师表示愿意做常律师的代理律师,但他们在要求会见常律师时也受阻,至今无法会见。

“常律师的案件明显是对中国当局的测试,测试他们是否尊重律师在法律体系中的角色。”中国律师之友主席罗伯特.霍尼克说。“法治要求不得因律师履行其职责而将律师与其当事人同等看待、或按照当事人所涉案由来看待律师。常律师的案件是律师在正常执业时受到拘留或骚扰的案件中标志性的案件。”

常律师情况和北京律师屈振红类似。屈振红律师因作为人权律师浦志强的代理人而被当局拘留。中国律师之友委员会对于最近一系列律师被拘留的事件感到震惊。这代表着律师在代理不受官方欢迎的当事人时受到的镇压不断升级。

中国律师之友敦促中国政府遵守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根据联合国基本原则第16和18章,中国政府必须保证常律师和其他律师不能“因阻止律师履行职责而将其与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案由同等看待”,律师在履行职责时“不应当受到恐吓、阻碍、骚扰或不正当干涉”。最后,律师“依据公认的律师职责、执业标准和职业伦理实施任何行为,都不应当被起诉或是遭受行政、经济等制裁。”就常律师此案,中国中央政府应当立即干预,确保常律师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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