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世界律师大会”的声明

全国律师协会将于12月9-10日在广州举办“世界律师大会”(Global Lawyers Forum)。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特对此次会议发表以下声明:

一、会议的中文名称“世界律师大会”与英文名称“Global Lawyers Forum”显不相称,有鱼目混珠、掠人之美乃至欺世盗名之嫌       

国际上已有“World Bar Conference”、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Annual Conference”等多个律师界的会议。“World Bar Conference”的中译正是此次广州会议的中文名称“世界律师大会”,而广州会议的英文名称“Global Lawyers Forum”的中译应是“全球律师论坛”。把本次中国版的“世界律师大会”英译为“Global Lawyers Forum”,显系为了避免与国际律师界业已存在多年、举办多次的“World Bar Conference”在英文名称上冲撞,表明主办方对“World Bar Conference” 的存在及其应有的中文译名心知肚明,不得不在此次广州会议的中英文名称上大耍鱼目混珠的文字游戏,抢走本属于“World Bar Conference”的中译名称。       

全国律协会长王俊生早前通报称此次广州会议是受司法部指导、支持而兴办,规格不低,中英对译如此有失精准,显非翻译水平问题,而是另有深意,不排除主办方是有意把广州会议与“World Bar Conference”混为一谈,剽窃“World Bar Conference”多年积累的声誉,诱使国内媒体和公众把广州会议与“World Bar Conference”混为一谈,营造一幅广州会议乃国际律师界权威会议的假象。

二、在国际上业已存在多个律师界的会议之情形下,另起炉灶兴办这样一个会议,毫无必要       

鉴于中国社会酷爱开会的传统以及近些年来官方不惜财力、热衷于举办各种奢华国际会议的现状,我们认为此次广州会议虽名为全国律协举办,实则全国律协受最高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和指令兴办,是中国式的为了开会而开会而生造的一次会议,深层目的是引导、掌控国际律师界话语权。然而,鉴于近些年来众所周知的中国司法状况,我们判断它难以实现举办方一厢情愿的预想。        

三、由于中国独特的司法行政、律师管理和律师协会体制,中国的律协并非各国律协那样纯粹的律师自治组织,而是有着鲜明的官方、半官方性质,中国律协兴办这样一个会议难免名不正言不顺之嫌       

中国各级律协均由官方主导建立,非由律师自主设立,均强制律师加入,非由律师自愿加入,律师没有拒绝加入的选择权;律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通常均由官方内定的人员充任,未经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缺乏广大律师的认可;各级律协只看重对律师收取名为会员费实为律师执业证年检费的高额费用,极少履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之职责,各级律协对公检法等官权侵害律师权益的现象大多熟视无睹、无所作为,甚至反倒为虎作伥,配合、协助各路官权打压、凌辱律师。各级律协徒有律师协会之名而无律师协会之实,不能代表广大中国律师,更遑论代表世界律师,当然也就完全不具备举办国际性律师会议的资格!这样的会议当然也就名不正言不顺,不具备任何权威性!我们希望即将与会的国际律师协会、欧洲律师协会、各国律师协会和各国律师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律师协会这种根本不同于各国律师协会的属性!      

四、会议的主题避重就轻       

别出心裁兴办一个似乎声势浩大的会议,却仅把主题设置为无关疼痒的微观和技术层次上的“科技进步与法律服务”,回避中国宪政、法治所面临的各种重大难题,忽视中国已有的立法难以落实、律师权利难以保障、人权律师和维权律师频遭无端打压等现实问题,显属避重就轻、立意太低,实乃讳疾忌医、舍本逐末!          

继2015年震惊中外的“709”案之后,连续数年又有众多人权律师、维权律师被强横吊销、注销律师执业证,人权律师、维权律师仍面临着种种无端打压,“709”案的阴霾至今未散!在此背景下,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和全国律协操办这样一个“世界律师大会”,极具反讽和尴尬,是对国际律师界的莫大愚弄!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极可能利用此次会议向国际律师界展开中国式宣传,安排一些律师以全体中国律师代表的身份进行公关表演,以继续消化“709”案在国际社会的负面形象。       

我们呼吁国际律师界、各国律师界以及即将与会的国际律师协会、欧洲律师协会、各国律师协会和各国律师同行慎重考虑参会意向! 

我们期待国际律师界深入关注中国的法治现状和中国律师的执业困境,关注仍持续处于软禁状态的人权律师先驱之一高智晟律师!关注仍然深陷牢狱的王全璋、周世锋、李昱函、余文生、陈武权、陈家鸿、覃永沛等人权律师和维权律师以及众多良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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