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发声抗议济南当局对公民于新永案久拖不判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山东济南公民运动参与者于新永先生,自2018年5月15日被济南市历下区公安从家中抓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该案原定2019年6月21日开庭,开庭之前遭到当地法院突然取消,拖延至今三个月过去仍无进展,2019年9月21日于新永家属在网上发声抗议当局滥用职权,无故长期关押于新永,呼吁各界关注于新永的处境。

据于新永哥哥于新明介绍,其弟于新永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的案子,原定于6月21日上午10点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6月21日早上近八点法院临时通知律师取消开庭。6月27日一自称法院工作人员给于新明打电话说下周尽早安排开庭,至8月10日一个多月的时间不但没有安排开庭,却收到了延期审理通知书。

于新明认为,法院明知于新永无罪却违反法律规定,一而再再而三拖延时间违反审限,不知意欲何在!历下区检察院2018年10月31日制作的起诉书,11月5日通知家属已移交法院,延期通知书却定的11月21日移交的,9月11日于新明给检察院多次打电话无人接听,看来检察官也将法律视为儿戏!

据悉,2018年5月15日于新永在家中被警方带走,5月1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自此被关进济南市看守所,6月22日历下区检察院以“侮辱”罪批准逮捕,10月31日检察院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将于新永起诉至历下区法院。在看守所中,于新永的处境并不乐观,时常遭到刁难虐待。

现于新永已被羁押一年零四个多月。9月21日,于新永哥哥于新明在网上发出呼吁:请各位朋友们关注于新永案,以监督历下区检察院如何违法办案,看看法院能否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于新永现年56岁,天性儒雅,待人谦和,1980年考入山西财经大学,1984毕业后在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后辞职下海。

于新永是一名关心国家繁荣昌盛和百姓疾苦的优秀知识分子。近年来他因行使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权、追求社会正义与法治、帮助蒙冤百姓维权等原因,得罪了济南一些不愿权力被约束的官僚,从而遭受构陷和打击报复!

本文发布在 公民报道.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