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9月6日,李文足的一篇《王全璋的儿子又失学了》引起各界关注。文中指王全璋的儿子泉泉在新入学仅四天就遭到学校辞退,这已经是自王全璋被抓捕以来泉泉第二次失学。
李文足介绍,9月2日泉泉像其他适龄学童一样顺利入读北京某小学,但入读才四天即遭到校方辞退,学校语焉不详表示校方(自泉泉入读四天以来)承受不可描述的巨大压力,因此只能作出辞退决定。此前的2016年,北京石景山区警方为了阻止泉泉就读幼儿园,曾向全区域的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教单位发出非正式行政命令,要求各幼教单位不得接收泉泉入读,否则后果自负。警方甚至连早教中心及午托班都通知在内,以杜绝泉泉接受幼儿教育的一切可能性,警方的禁读令最终令泉泉失学在家足足两年时间。直到2018年5月,在机缘巧合之下,泉泉终于由一家私立幼儿园接收。
王全璋被移送临沂监狱关押后,与妻儿、亲人分别近四年后的相见,竟然表示出种种怪异,多次提出不要妻子再去探视、不要申请保外就医、刑满出狱后不住北京而选择在济南生活,等等的反常现象,背后却是当局以妻子、儿子等家庭成员要挟王全璋所致。
李文足质问:把一个无罪的律师与外界隔绝关押四年,无律师辩护秘密开庭审判,转到监狱服刑却三番四次阻挠我这个妻子去会见,现在又拿一个6岁的孩子上学来做文章。请问,你们要做什么?
没有人会回答一位妻子、一个母亲的质问。而泉泉的遭遇也是众多良心犯子女所不得不面对的命运。2013年春季因良心犯张林未成年的女儿安妮被剥夺接受教育的权利,还引发了一场由近百名各地维权人士参与的公民抵抗运动。为争取良心犯子女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张林、周维林、李化平、谭春生等人因此被判刑。此后,当局针对反抗者子女的迫害并未停止,因父母的政治原因而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童仍广泛存在。
联合国大会于1989 年 11 月 20 日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政府于 1990 年 8 月 29 日签署,全国人大于 1992 年 1 月 31 日正式批准加入该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明确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享有的基本人权:全面发展的受教育权利,以及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 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显然,中国政府并没有落实《儿童权利公约》的条款,而是继续以政治株连的形式剥夺良心犯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